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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提高公立医院门诊诊察费

2017年08月21日 10:51 | 作者:肖建军 | 来源: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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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北省召开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新闻发布会。会议介绍,该省将于8月26日在5个设区市城市公立医院同时启动药品零差率销售(中药饮片除外),同步实施“一取消、两提高、三降低、四同步”配套改革措施,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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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省医改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一取消”即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两提高”即提高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提高政府对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投入补偿力度;“三降低”即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降低检验项目价格、降低医院运行成本;“四同步”即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医保支付衔接、财政适度补偿、医院运行机制转换同步跟进。取消药品加成腾出的空间,主要平移到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上来,重点提高诊查、护理、中医、手术、治疗等方面的项目价格,医保报销政策及时跟进调整。本次改革对门诊诊察费作出了整合调整,改革后的诊察费含挂号、诊查和药事服务等费用,并正式纳入医保报销范围,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支付门诊诊察费个人自付部分。

据介绍,改革后,普通门诊诊察费患者自付费用会降低,主任、专家等诊察费自付费用将有所增加。本次省级普通门诊、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门诊诊察费,分别由原来的每次4元、6元、9元(各含1元挂号费),调整为15元、20元、30元。医保均报销14元,患者分别自付1元、6元、16元。普通门诊诊察费患者少负担3元,切实保障了群众基本看病就医需求;主任医师诊察费患者多负担7元,主要目的在予充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保障医务人员合理收入,进而引导患者合理分流,缓解三级医院、知名专家看病拥挤问题。为切实方便群众就医,针对单纯购药及慢性病病人定期检查等不需另外提供新的治疗方案的病人保留简易门诊,门诊诊察费按每次1元收取。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诊察 门诊 提高 公立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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