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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带孩子出国比赛被坑:涉事老师承认属个人行为

2017年08月22日 10:43 |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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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深圳家长投诉交上万元带娃出国比赛被坑:涉事老师承认属个人行为

南都讯 南都8月21日报道一艺术培训机构学生家长的投诉——深圳家长交上万元陪娃出国赴“国际赛” 里面全是国内选手,称听信老师的话到新加坡参加所谓“国际比赛”被骗,还被要求到当地看房。该培训机构则称“比赛”是老师个人行为,与自身无关。

带队出国老师昨日否认要求家长看房,周边房地产销售宣传与活动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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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1日南都对此事的报道。 图片发自南方都市报App

带队老师:带队参赛确属个人行为

昨日,记者再次来到学生所在培训机构回访。机构一名负责人向记者更正,虽然机构门外的标牌显示为“深圳艺校培训中心”,但培训机构实际名称为“艺术+国际少儿艺术教育机构”,当事家长们的孩子就读在下沙校区。

带队前往新加坡的老师李向阳昨日表示,自己从2010年在学校任职,但在2015年辞职。目前,李老师与“艺术+”并未签订劳动合同。

李老师向记者提供了一份由“新加坡国际音乐舞蹈艺术家总会”发来的邀请函。邀请函称,本届艺术节由该会与北京金色蓓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联合举办。金色蓓蕾即此前报道中组委会某负责人所称的文化公司。李老师称,自己听说了这次活动后,就在5月底联系了金色蓓蕾公司,认为活动“还不错”,便想把自己的学生带去参赛。他表示,此事确实属于个人行为,“艺术+”学校并未参与。

关于比赛情况,李老师介绍,当天安排是上午声乐、下午器乐、晚上舞蹈,自己所带的学生都是报名舞蹈节目,有两个节目获得同类节目的最高奖项。

家长:大家强烈反对才没被带去看房

家长们投诉“被带去看房”是怎么一回事?李老师再三表示,自己绝对没有要求家长看房。他解释,当时出发前往这家较豪华的酒店时,有一名房地产销售人员进入大巴宣传,“可能是和旅行社的一个合作,但是家长误会了,并没有强制要求看房”。

李老师说,次日上午是自由活动,没有安排看房。他提供的几张聊天记录显示,有几名家长上午还在酒店泳池游泳。对此,家长倪先生表示,家长确实没有集体去看房,那是因为家长们听说消息后强烈反对,才最终作罢。

记者从部分家长获悉,家长们一部分诉求便是要求主办方部分退款,“因为承诺的没有兑现”;也有家长表示不愿再让小孩就读“艺术+”,要求退还预交的学费。对此,李老师称,愿意帮忙协调前者,但“家长认为不值这么多钱,主办机构认为没理由退款”,自己夹在中间也十分被动。

律师:可能涉嫌欺诈

此前有家长质疑,艺术节的“组委会”公章不知是否合法,因为该组委会的信息在网络上查询不到。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丁龙律师表示,“组委会”通常是指为了组织某次活动、而由主办方安排人员临时组成的一个内部机构,不属于法人,也不属于法律上的非法人组织,它恐怕没有相应的注册登记主管单位。

关于家长认为的活动主办方涉嫌诈骗,丁律师表示,“个人认为本案只能说涉嫌欺诈,而非刑法上的诈骗”。他解释,刑法上的诈骗是指主观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客观上实施了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欺诈的话,则应该按照民事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对于一般的旅行团来说,是忽悠人还是正常的行程调整,如何界定呢?丁律师表示,旅行过程中因为某些客观原因而调整行程,可以理解;如果确实事出有因而调整,正规的操作应该是退还相应费用,或者安排同等规格的替代行程。

追问

1、 为何交由教师个人带队出发?

带队老师和校方均称,参与活动属于老师个人行为,但投诉的家长显然并不买账,认为这属于职务行为。如果带队老师确实与学校不存在劳动关系,那么学校又为何能如此放心地交由老师全权负责?

2、 高调宣称“中国”、“国际”艺术节有无问题?

有家长认为,活动正是以高端比赛、华丽出游吸引家长参与,但提供的实质内容却令家长不满。还有家长质疑,是否每家机构、企业都能号称自己举办的活动是“中国”、“国际”级别的,相关标准有没有权威部门予以认定?

3. 培训学校名称为何与招牌不一致?

“艺术+”相关负责人向记者更正之后,有家长却对记者表示,此前该培训机构一直是以“深圳艺校培训中心”的名义招生,近两年才听说改为“艺术+”。是同一家机构改过名字,还是两家机构之间并无关系?

4. 整件事该由哪方承担责任?

“看房”并未发生已经可以确定,但剩余行程与规划不符的部分,仍有待于双方、三方沟通协商解决。

编辑:曾珂

关键词:家长带孩子出国比赛被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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