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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维:提升医疗服务保障能力完善医保救助兜底政策 打好健康扶贫攻坚战

2017年08月29日 16:50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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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维


提升医疗服务保障能力完善医保救助兜底政策 打好健康扶贫攻坚战

——何维常委代表农工党中央的发言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健康扶贫属于精准扶贫的一个方面,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现在是扶贫硬骨头的主攻方向”“要对因病致贫返贫户实行‘靶向治疗’”。农工党中央十分重视健康扶贫,组织全国性抽样调查,并在对口省份云南的脱贫攻坚民主监督中深入调研。近期又赴福建调研医保改革进展。结合全国政协有关调研成果,发现存在三个主要问题:

一是贫困地区的医疗服务体系不健全,医疗服务保障能力严重不足。基层卫生机构设施配套薄弱,医务人员短缺、素质普遍不高等问题十分突出。云南省仍有30%的村卫生室未达标,个别深度贫困县甚至近80%的乡镇卫生院和超过85%的村卫生室配置未达标。贫困人口最多的曲靖市会泽县,每千人执业(助理)医师仅09人,1055名村医中有42%尚未获得乡村医生执业资格证书。贫困人口大病保障能力严重不足,健康促进工作更是任重道远。

二是贫困人口的医保水平偏低、精准健康资金保障政策有待优化。尽管我国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逐年增加,但目前全国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仅为676%,门诊实际报销比仅57%。云南会泽县有425%的贫困人口去年自付费用超过1000元,超过3000元的占263%。由于今年中央财政未增加医疗救助资金,深度贫困地区对贫困人口新增参保费用的筹资压力非常大,仅云南就有超8亿元尚无着落。因缺乏增量资金,目前一些省份出台的针对贫困人口的倾斜报销政策,实质上造成了非贫困户报销比例相对下降,影响了医保基金的可持续和医保制度的公平性。

三是医保救助管理体制分割、统筹不到位严重影响了健康扶贫的成效。现行城乡居民医保、大病补充保险、商业健康保险和医疗救助分属不同部门管理,政策衔接没有完全落实到位,深度贫困地区医疗费用“一站式”结算和先诊疗后付费等政策尚未全面实行。由于部门间缺乏统一的信息交换平台,一些地区贫困人口数据没有与医保系统、卫生系统共享,导致倾斜报销政策成为一纸空文,有的甚至导致了报销比例下降。

为此,建议:

一是尽快提升贫困地区尤其是深度贫困地区的医疗服务保障能力。一方面,由中央财政出资,继续推进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质达标工程,夯实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医疗卫生服务网底,加快改水改厕。另一方面,加大技术、人才的外援力度,通过对口支援、驻地支持、远程医疗与培训等方式,推动县乡村医疗机构建立医联体,组织专家团队按病种进行大病分类救治,组建大病救治和慢病管理医疗服务团队,服务与培训同步推进,确保现在治好贫困人口大病,长远慢病可防可控。

二是调整优化贫困人口医保救助政策,兜底保障因病因残致贫返贫人群。建议中央和省级财政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专门增量医疗补助经费,对重特大疾病和残障人群兜底保障。充分发挥多层医保、救助、兜底保障的综合政策效应,对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补偿后,医疗费用仍超过家庭承受能力的贫困户实施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补助,力争实现住院费用报销90%、门诊报销80%,使其免于因病因残致贫返贫。上述建议实质是福建医保制度改革在健康扶贫中的主要经验所在。

三是推广福建医保改革经验,完善医疗保障制度供给。建议国务院医改办研究组织推广福建医保改革经验,在国务院也组建相应独立运行的医疗保障机构,形成结构与功能系统集成的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体系,建立集医疗保障、救助、医疗服务定价、药品采招、配送一体化的管理服务体制,形成政策和监管合力,提高医保基金的统筹能力与使用效能,以更优化的医保制度供给反哺贫困人口。

编辑:周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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