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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立民:尽快填补城市自动售水法制监管空白

2017年08月30日 09:18 | 来源:团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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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快填补城市自动售水法制监管空白

张立民


近年来,在我国多数城市的大街小巷、小区内的自动售水机已很常见,这种被称为“现制现售饮用水”的供水形式,在给广大市民带来便利、实惠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水质存在卫生安全隐患。自动售水设备露天摆放、无人看管,容易受周围环境因素如距离垃圾堆(桶)近,就容易造成生活垃圾对售水机出水口的污染;自然因素如刮风也容易造成出水口的污染;也不排除人为破坏等可能性。滤芯是自动售水的核心,如不及时更换,会影响水质的净化效果,更主要的是容易聚集一些病源微生物。二是监管法律不完善,影响规范化管理。自动售水是属于一种新型的“现制现售供水”形式,目前国家还未出台这方面监管的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直接影响了对自动售水行为的有效监管。比如,自动售水的经营者对售水机所用的水源水、机器安装的位置、机器的防护措施等方面的随意性,容易使生产的水质不合格;不能定期对售水机水质进行检测,水质不合格不能进行相应的处罚及改进。为此建议:

一是完善法治。建议国家卫计委与建设部联合修订《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将“现制现售饮用水”纳入管理范围,对其实行卫生许可制度,同时制定《现制现售饮用水管理规范》,对自动售水机的卫生许可要求、操作人员的健康体检要求、水源水的质量要求、机器放置的位置、防护措施要求、滤芯的更换制度等方面进行详细的规范,使自动售水的监管走向法制化轨道。

二是加强监管。各级卫生监督部门要积极开展对本辖区自动售水行为的监督和管理工作。首先对其使用的自动售水机进行卫生许可批件的查验,杜绝使用无卫生许可的售水机;其次建立定期水质检测制度,对于水质不合格的售水机暂停运营;再次要建立售水机经营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售水机滤芯定期更换制度。在监管的同时,可以试行让运营商在其自动售水机上张贴公示本售水机的卫生许可批号、近期的水质检验结果、滤芯更换记录等内容,以透明的方式接受广大用户的监督,保证所售之水安全卫生,以保障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

(作者为山西阳泉市政协委员、民盟阳泉市委副主委)


编辑:李晨阳

关键词:售水 自动 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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