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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政协委员建言献策矿山石场复绿工作

2017年09月04日 08:42 | 作者:林仪 揭春雁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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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的矿山石场复绿工作存在很多问题,其中很多是历史遗留问题。”经过一周的实地调研后,广东省政协在8月28日召开了“加强矿山石场复绿和管理”对口协商座谈会,委员们对如何解决矿山石场复绿问题提出了真知灼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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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目前有近700个已关闭矿山尚未完成治理复绿,主要分布在粤东西北地区,其中大部分属于历史遗留矿山。按规定应由政府负责投入资金进行治理,但由于当地财政困难,造成矿山地质环境问题长期无法解决。

今年年初,广东省政协常委、华南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院长徐颂军领衔提出了《关于加强矿山、石场复绿和管理,建设美丽广东》的提案,对广东省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提出了6条建议。为推动提案的办理落实,8月21日至24日,广东省政协专门组织调研组前往广州、惠州、清远市开展了专题调研活动。调研组认为,各地对矿山石场复绿工作都比较重视,但成效参差不齐。

省国土资源厅巡视员沈绍梅委员认为,地方政府应承担起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责任。对于资金缺口的问题,广东省财政厅副巡视员苏凤玲指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资金应主要由地方解决,中央和省财政资金给予补助。同时,矿山复绿工作所需资金量大,地方需创新筹资方式方法,采取吸引社会资本等方式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对矿山复绿工作的投入力度。

委员们建议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应本着“谁治理、谁受益”原则,做好“谁复绿,谁复耕土地”这篇文章。因地制宜,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园则园,宜湖则湖,宜建则建,切实提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复绿的实际效果。省政协人资环委主任张军委员肯定了广州市南沙区的做法,建议应把开发利用与治理相结合,政府在审批项目时要作长远考虑。

对于新开采的矿山,委员们一致建议要坚持“边采边复绿”原则,简化开工审批,严格过程监管,严格竣工验收。省政协人资环委副主任张育文常委归纳为:规范好,设计好,中间环节管理好。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余云州介绍,广东已对全省采石场实行总量控制,由2300多个控制在1200个以内,并根据全省矿产资源特点,科学合理规划矿业权布局。

“矿山石场复绿要加强规划,完善规范,部门协同。”委员们建议,要进一步增强全面加快矿山石场复绿工作的历史责任感,把工作重心从审批转向监管,共同建设生态文明和经济发展更加和谐的美丽广东。

编辑:刘小源

关键词:矿山 复绿 广东省 石场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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