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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4举措应对义务教育学生失学辍学

2017年09月06日 08:25 | 作者:张烁 |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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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9月5日电 (记者张烁)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避免因学习困难或厌学辍学、避免因贫失学辍学、避免因上学远上学难而辍学、落实政府及社会各方控辍保学责任。这是记者在5日举行的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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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工作举措,即“三避免、一落实”。对此,教育部相关负责人加以解读。一是避免因学习困难或厌学辍学。改善农村办学条件,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加大对学习困难学生帮扶力度,丰富教学内容,改革教育方式和评价方式,提高学校吸引力,让孩子们从小愿意上学。结合实际,在普通初中开设职业技术课程,组织普通初中学生到当地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选修职业教育专业课程,提供多种成才渠道,使他们升学有基础、就业有能力。

二是避免因贫失学辍学。把控辍保学工作作为脱贫攻坚的硬任务,压实工作责任。聚焦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把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作为脱贫攻坚重点对象,坚持优先帮扶、精准扶贫。按照“一家一案,一生一案”制订扶贫方案,统筹各类扶贫、惠民政策,确保孩子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全面落实教育扶贫和资助政策,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对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优先予以资助。

三是避免因上学远上学难而辍学。优化学校布局,规范乡村小规模学校撤并程序,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在人少路远、交通不便的地方适当保留或设置必要的教学点。因地制宜通过增加寄宿床位、增加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提供校车服务等多种方式,妥善解决农村学生上学远和寄宿学生家校往返交通问题。用信息化手段使农村获得更多优质教育资源。

四是落实政府及社会各方控辍保学责任。政府要履行控辍保学法定职责,政府各相关部门要相互配合,建立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对父母或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少儿入学的,政府要责令改正。学校要建立和完善辍学学生劝返复学、登记与书面报告制度,加强家校联系,做好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辍学 学生 失学 教育部 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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