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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实施精准扶贫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综述之五

2017年09月08日 08:04 | 作者:廉维亮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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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资源集中发力 精准扶贫久久为功
———全国政协“实施精准扶贫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综述之五
人民政协报记者 廉维亮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关键是要找准路子、构建好的体制机制;打好扶贫攻坚战,要采取稳定脱贫措施,建立长效扶贫机制,把扶贫工作锲而不舍抓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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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至29日,在全国政协“实施精准扶贫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期间举行的“全面统筹扶贫资源、健全稳定扶贫长效机制”专题分组讨论中,与会常委、委员们结合调研、考察得出的思考,提出要坚持统筹协调的工作原则,集中各方面扶贫资源,加强扶贫资金整合使用,提升资金使用质量效益;建立长效扶贫机制,保证精准脱贫成效持久。

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配置使用

精准扶贫既是重大民生工程,也是重要经济活动。作为经济活动的基本要素之一,资金不可或缺。管好用好扶贫资金,发挥其最大效益,在当前扶贫攻坚冲刺期尤为重要。

与会常委、委员们提出,应深入推进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并规范配置使用。加强资金使用效率与使用效益的评估、考核,注重将扶贫投入形成的非公益性设施和经营性资产等,转化为村集体资产或贫困人口股份,通过设立发展基金、担保基金等,促进政金企社农多方合作,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脱贫攻坚。

“一方面,近几年财政扶贫资金越来越多,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16年达到667亿元,6年间增加到3倍,2017年还将增长30%以上;另一方面,扶贫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空间还很大。”兰云升常委提出,适时“零钱变整钱”,精准整合财政扶贫资金,“要认真研究‘打酱油’和‘买醋’的钱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合在一起,所有财政性资金能统尽统,实现一个‘漏斗’进出资金,破解财政资金使用‘碎片化’、部门间难以协调等难题,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由于受资金渠道、考核方式等限制,行业资源聚焦脱贫重点还不够,合力发挥不足。”冉霞常委提出,应统筹处理好行业扶贫与专项扶贫的关系,“在各行业项目资金具体安排上,行业扶贫资金要优先投向贫困村,重点解决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和增收产业培育。专项扶贫要着重把项目、资金精准到户到人,同时发挥好撬动功能,把重心放在引导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投入上。”

财政扶贫资金投放结构的优化,关键就在于与精准扶贫需求相匹配,服务于各地合理定制化方案的落实。贾康委员提出,“精准扶贫”,就是要把贫困人口的致贫原因一一分析到位,再配之以“对症下药”的解决方案,并以必要的财政资金和可以吸引的社会资金来保证方案的实现。

遵循规律完善金融扶贫相关政策

金融扶贫与财政扶贫最大的区别在于“输血”和“造血”。金融扶贫的核心是精准,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全过程都要求精求准。

“要瞄准金融资金与扶贫工作的需求结合点,防止‘大水漫灌’,实现‘精准滴灌’。”闫冰竹委员提出,金融扶贫必须瞄准有效提升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要着力做到金融资金与贫困地区的特色产业、贫困人口核心需求、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扶贫搬迁过程中的金融需求四方面的密切结合,实现金融资金与精准扶贫的良性对接、健康循环、有效互动。

应邀列席会议的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刘克崮认为,解决贫困地区融资难问题的主要方式是增加金融供给,而增加农村金融供给的根本办法就是建立新型金融供给制度。“采用市场和政府相结合的办法,以市场机制为基础,加大政府政策支持和引导的力度,建设微利包容可持续的准公共性农村金融体系。”

“应结合贫困地区的实际情况,联合行业扶贫力量、社会扶贫组织、村党支部等,共同将金融专业术语转化融合成为贫困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言土语’。”尚福林委员提出,在普及金融知识、提高贫困群众善用金融能力过程中,要慎用金融理念,增强金融扶贫的民意和民智基础。

易地搬迁要“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易地扶贫,将生活在缺乏生存条件地区的贫困人口搬迁安置到其他地区,是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调整经济结构和拓展增收渠道的有效措施。

此次常委会议上,很多常委、委员都提出,易地扶贫搬迁要在全面落实“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目标要求上下功夫,“挪穷窝”和“拔穷根”要统筹规划同步实施,把更多精力放在产业发展和技能培训上,确保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搬迁户每户至少一人实现稳定就业,力争“就业一人、脱贫一户”。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最近先后发生山体滑坡、地震等地质性灾害,类似地区的扶贫易地搬迁问题刻不容缓,“老百姓一直以来总怀有‘故土难移’的情结,但对于像以上这种防不胜防的巨大地质性灾害贫困地区,政府要有整体移民的规划和强制落实措施,推进易地搬迁。”李崴常委认为。

“中央财政应通过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等方式,分级分档给予同步搬迁户相应补助,实现应搬尽搬。”与会常委、委员建议,应设立生态移民专项资金,优先实施生态移民整体搬迁。还有委员建议,应允许同一省区内各地区间调整易地扶贫搬迁计划指标,因地制宜做好搬迁户旧房拆除、土地复垦的时间衔接。

扶贫措施重在落实力求长效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精准脱贫,谋求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同样谋求群众精神面貌的提振、致富信心的积攒。因此,精准扶贫的政策如何落到实处、效应如何持续长久管用,也是常委、委员们关心的问题。

脱贫攻坚战,是新时期党的群众工作的具体实践,扶贫工作成效不仅要看经济指标,同时要看人心认同。印红常委认为,“在精准扶贫工作中要注重做好贫困户思想工作,调动贫困人群脱贫主动性与积极性,着力解决好部分贫困户脱贫内生动力不足的问题。”

苏士亮常委同样认为,应当从思想上树立“制度为本、长期扶贫”的观念,引导各级党委政府充分认清脱贫攻坚不是为了一时摘帽,不能毕其功于一役,而是要长期作战、久久为功。“要通过机制制度的不断完善,实现稳定脱贫。不断加深对扶贫工作规律性的认识,处理好当前与长远、阶段与目标、局部与整体的关系,使政策制度既有现实操作性、又有长远连续性;既有通用性、又有差异性;既能提供‘全局性’借鉴、又能进行‘个性化’指导。”

“脱贫工作要善画‘工笔画’,不搞‘大写意’,以‘绣花’的功夫、打铁的狠劲,匠心苦功,聚焦薄弱环节。”刘晓庄常委提出,要不断激活脱贫新动能,确保致富可持续,关键是增强贫困地区“造血”功能,重中之重是要尽快帮助这些地区解决专业人才不足、生产技能缺乏的难题。

编辑:刘小源

关键词:扶贫 资金 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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