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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建立科学分类科技评价体系 促进国家科技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全国政协“优化创新环境,改革科技评价体系”双周协商座谈会发言摘登(上)

2017年09月11日 09:18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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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近年来,我国在科技评价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例如过分重视论文数量和期刊级别,忽视工作的实际价值和创新贡献。重“帽子”、重经费,过分追求人才称号,科技评价与岗位薪酬等物质化待遇直接挂钩过多,扩大了不合理的收入差距等,这些问题亟待通过深化改革加以解决。9月7日,全国政协召开双周协商座谈会,专门就此进行协商座谈。现将有关发言摘登如下——

全国政协常委,科技部原副部长,中国科学院院士程津培:
建立以科技创新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分类评价体系

我国目前以发表论文的量化指标为主导的科技评价方式始于上世纪90年代末,对提高我国学术国际影响力曾发挥过积极作用。这种做法虽在发展初期对激励创新起到过正面作用,但其弊端已十分凸显,主要表现在:一是评价标准单一,二是评价导向发生偏差,三是评价主体不尽合理。

当前,推动适应创新驱动发展的科技评价改革,已势在必行。为此建议:

一、 加强科技评价顶层设计,制定与《科技进步法》配套的科技评价实施细则。结合政府部门职能调整,完善科技资源跨部门统筹协调机制,弱化政府直接分配资源功能,注重负有资源配置职责的事业单位能力和队伍建设,建立主要依托第三方机构的多元化评价体系,加强政府对科技评价的宏观管理和监督职能。避免过多过繁的评价妨碍科技活动正常进行,延长评价周期,加大稳定支持与竞争经费的比例。

二、 构建分类评价体系,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科技管理部门、高校、院所等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科技评价改革,把是否推行分类评价纳入“一把手”业绩考核。根据不同学科、研究领域以及创新链不同环节科技人员的岗位特点,分别设置合理的评价指标,形成正确导向。鼓励各单位在分类评价基础上大胆实践,自行确定评价标准和方式,积极探索制定有利于甘于寂寞潜心研究、成果转化和支撑平台等工作的评价办法。

三、 完善与国际接轨的评价制度,规范人才计划。理性看待各个论文统计指标在科技评价中的作用,纠正单纯追逐论文发表数量和影响因子、忽视工作的实际价值和创新贡献的唯数取向。以是否引领创新、阐明规律、实现技术突破,以及在相应领域、学科形成重要影响等实质性的价值标准作为评价的主要依据。改变片面将论文、经费等数量统计与对人的评价、奖励和工资待遇直接挂钩的做法。

编辑:刘小源

关键词:评价 科技 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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