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专题聚合专题聚合

推动建立科学分类科技评价体系 促进国家科技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全国政协“优化创新环境,改革科技评价体系”双周协商座谈会发言摘登(下)

2017年09月11日 09:35 |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所长蒋华良:
关于重点研发计划评审及组织实施管理的建议

2014年,国务院制定实施《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明确了国家科技计划管理的顶层架构设计,着重解决原有各类科技计划重复、分散、封闭、低效以及多头申报项目、资源配置“碎片化”等问题。但是,在重点研发计划某重点专项这一具体层面,虽有专业管理机构、指南编制专家组、重点专项专家组等,但仍存在指南编制专家与任务组织实施专家脱节、重点专项专家组权责不清晰等问题。为此,建议:

一、 充分依靠重点专项专家组。专家组应为专项实施期间的固定机构,人员固定并保证工作时间;专家组组成上应包含实施方案或指南编制专家组核心成员,防止方案、指南与任务组织实施的脱节;应包含项目或方向负责人,使专家组切实有组织实施和确保完成预定任务的压力。

二、 优化评审专家的组成。除随机抽选专家外,按照所属方向或分工,安排重点专项专家组成员担任评审专家。通过固定人员参加评审,以保持任务遴选的延续性,同时便于专项专家组介入任务组织,真正体现技术决策权和负起相应责任。

三、 成立监理专家组。除科技部层面统一的评估监管机制外,建议各重点专项牵头部门自行设置本专项的监理机构,成立固定监理专家组。

四、 理顺专业机构和专家组关系。明确专家组技术决策和组织实施的全权,并承担相应技术责任;专业机构加强制度建设和流程控制,承担申请受理、组织评审、立项、过程管理和结题验收等管理职责,并作好对专家组的保障和服务工作。

编辑:刘小源

关键词:创新 全国政协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