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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企业减负,既要“减税”更要“简政”

2017年09月29日 09:32 |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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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9月28日电 题:为企业减负,既要“减税”更要“简政”

新华社记者韩洁

营改增作为近年来我国实施的最大规模减税举措,实施5年多来已累计减轻企业税负1.7万亿元。这一改革有效降低了实体经济成本,激发了市场活力,引导企业脱虚向实,有力催生了经济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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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政放权、减税降费都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和税负,有效改善供给端,释放更大活力。当前,着眼于更好给企业减负,增添经济新动能,既要给企业减税,更要让政府简政,使二者联动发力。

企业是市场的主体,企业活力直接决定市场活力和经济发展动能。企业负担轻才更有活力,但为企业减负,仅靠减税远远不够。目前,一些地方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仍然较高,地方政府依赖“税收返还”等变相减税措施来招商引资,这些都是影响企业创新发展和地方营商环境优化的绊脚石,需要着力克服。今年以来,在我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出现负增长背景下,很多自贸区使用外资金额仍保持两位数高增长,原因就在于自贸区用简政放权的“减法”换来了营商环境改善的“加法”。这充分说明一个办事成本低、效率高、更便利,市场更公平透明的环境,不仅是吸引企业和投资的洼地,也是企业长远发展的高地。

善政必简。经济新常态下,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不能偏离的主线,更是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实现科学发展的根本之道。为实体经济降成本,要统筹运用减税降费、简政放权,打好组合拳。当前,尤其要在简政上多下功夫,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该管的管好,不该管的要坚决地放,扩大企业创新空间,激发经济发展活力。

政贵有恒。政策稳则预期稳,预期稳则市场稳。当前,当务之急既要将减税降费落实到位,兑现好全年为企业减负超万亿元承诺,针对纳税人反映的问题继续完善营改增改革;更要持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防止“瘦身”的事项反弹,让企业活力充分释放,让生产力得到更大地解放。

编辑:刘小源

关键词:企业 减税 减负 简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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