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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在民营企业家中引发热议

2017年10月13日 09:56 | 作者:吴志红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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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环境滋养民企更加健康成长
———《意见》在民营企业家中引发热议
记者 吴志红


9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公布。十九大前夕,中共首次以中央文件的形式,聚焦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最重要的“关键少数”,对于涵盖其中的民营企业家而言,是再一次深切地感受到改革开放扑面而来的春风。

9月27日—28日,全国工商联在京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深入学习贯彻《意见》精神。与会的企业家代表当中,既有第一代民营企业家代表,也有年轻一代民营企业家代表。他们纷纷表示,在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时代节点上,《意见》给民营企业家带来的,已不是怦然心动,而是欣喜若狂,这颗更安心、更贴心的“定心丸”,期许民企更加美好的预期,民企发展之心更安,民营企业家更加干劲十足。

清除思想杂音让民企释怀

企业家,是经济发展中的稀缺资源。市场的活力来自于人,企业家更是其中重中之重的关键因素。改革开放近40年,民营经济从无到有,从小到大,造就出了一支属于时代的民营企业家队伍,成为国家企业家资源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在整个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关于民营企业“第一桶金”的争论,反腐过程中的民企负面内容、社会中的“仇富”现象等引发的各种声音一直不断,对于民营企业本身,这些声音很容易造成民企的困扰、疑虑。曾经在民营企业家群体中出现的“不挣钱心慌,挣钱也心慌,挣得越多心越慌”的说法,正是折射出了民营企业多层面的隐忧。

好的预期不足,创富的安全感不足,是影响民营企业家队伍稳定的重要因素。多年以来,为了修正、弥补不足,国家从物权法的修改到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健全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财产权的保护,清理有违公平的法律法规条款”,直至去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阐述“亲”“清”新型政商关系,11月出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这些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重要讲话精神一次又一次聚焦非公有制经济,让民营企业真切地感受到了营商环境正在发生新变化,民企政策获得感正在增强,民企安心搞企业的安全感也在增强。此次《意见》的出台,是回应企业家关切分量最重的一次。

作为打拼商界数十年的老民营企业家,全国工商联副主席、红豆集团董事局主席兼CEO周海江从《意见》感悟到了满满的获得感。

“文件浸透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国务院,对企业家的爱护、尊重、培育和期待。这是党中央、国务院给企业家的最大福祉、最大投资、最大保险和最大激励!”周海江说。

全国政协委员、深圳研祥集团董事局主席陈志列是邓小平南方谈话后成长起来的民营企业家,他这样说:“《意见》依法保护财产权、知识产权、自主经营权,击中了民企的最柔软的角落。因为这些权利保障不足,企业家愿意创新的动力就不足。《意见》对于激发民营企业家创新激情是最大的利好政策!”

属于年轻一代民营企业家的北京易魔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任壮则用暖心、安心来形容自己的感受:“《意见》明确了企业家的主体地位、价值和作用。我们感到苦没有白吃,汗没有白出,一切委屈随风飘散。《意见》很暖心,也让我们很安心。”

古语云,有恒产者有恒心。《意见》拨开、吹散了民营企业家心中的“阴霾”,一个更加明朗的天,更加催人奋进的未来正展现在他们面前!

时势造英雄36字见精神

一个时代,终将抒写出属于自己的企业家精神。《意见》归纳企业家精神内涵为36字:爱国敬业遵纪守法艰苦奋斗、创新发展专注品质追求卓越、履行责任敢于担当服务社会。

这36字精神,也正是一个优秀的民营企业家所具备的精神特质。

最近几年,民营经济正逐步进入民企换代期,除了物质财富的传承,民营企业家要将怎样的精神财富留给接班人,塑造新时代企业家精神的话题在民营经济领域屡屡被提及。早在2014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工商联原副主席庄聪生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曾经结合全国工商联调查研究的情况,将新时代的民营企业家精神归纳为六大基本元素:爱国、创业、创新、诚信、守法、责任。

今天看来,这些当时民营企业家较为推崇的企业家精神特质,完全契合国家所倡导的企业家精神,从这个角度看,也就不难理解民营企业家们感到欣慰与振奋的心情。

“白天当老板,晚上睡地板”“走遍千山万水,吃尽千辛万苦,说尽千言万语,想尽千方百计”,这是第一代民营企业家群体吃苦耐劳、敢拼敢闯、务实诚信、义利并举的真实写照。

全国政协委员、正泰集团董事长南存辉深情地说:“我身边一大批优秀的企业和正泰自身30多年的发展让我认识到,企业家精神是立身之本,是基业常青不可或缺的内在动力。《意见》提出的36字企业家精神不仅很好地总结归纳了优秀企业家的精神特质,更是体现出了包括民营企业家在内的当代中国企业家群体的成长规律。”

勇于创业创新,是企业家的特色标识。《意见》第15条提到“支持企业家创新发展,将创新创业作为终身追求”。全国政协委员、时代集团公司总裁王小兰对此感同身受。

1984年,王小兰已在北京中关村创业。她说:“我所认识的大部分中关村企业家目前已经集四个角色于一身,既是企业家又是投资人、创业导师、社会工作者,中关村企业家通过四个角色的连接,实现了中关村企业家精神的弘扬及创新创业文化的传承。”

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晓辰是公司的第三代接班人。祖辈与父辈专注品质的理念令其受益匪浅。他说:“我的爷爷和父亲用精湛的工艺白手起家,创立了行业内名列前茅的轮胎制造企业。这正符合《意见》所弘扬的企业家创新发展、专注品质、追求卓越的精神。我会把这份工匠之心传承下去。”

小康社会,不仅是物质的富足,更是精神的富足。我们这个时代的企业家精神,是这个时代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时代大趋势中,先进、正确的思想和精神的引领,必将造就更多、更优秀的民营企业家。

不辱使命奋发有为

30多年前,民营企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他们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用全国人大代表、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永好的话来说,这些年走来,民企既有兴奋,也有坎坷,但现在已经不同,随着改革开放进入深水区,民企进入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新阶段,“我们唯有更加发愤图强,才能不辜负这伟大的时代。”

肩负党和国家的信任,民营企业家深知自己的责任感与使命感更加神圣。

全国政协委员、传化集团董事局主席徐冠巨说:“作为民营企业家和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我感到这是一份沉甸甸的信任和重托。我们要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带领企业谋转型、促发展、作贡献。牢记使命责任跟党走,做爱党爱国、创业创新的企业家。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健康成长的企业家。要关爱员工,投身公益,做回报社会的企业家。”

全国政协委员、吉利集团董事局主席李书福激情万丈地表示:“我们要将企业家个人追求的产业梦想与中华民族复兴的中国梦紧密结合起来!”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民间商会副会长,苏宁控股集团董事长张近东发声:“我们这一代企业家亲眼见证了中国从贫穷走向富裕,从落后走向崛起的过程,深刻的体验过良好的法制环境、健康的市场秩序对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作用。因此我们企业家更应该带头遵纪守法,勤俭节约、居安思危,不忘初心。”

年轻一代民营企业家、辽宁省青创创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晶晶表示,青年创业必须爱党爱国、回报社会。在今后的工作中,他将带领广大青年创业者贯彻《意见》要求,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伟大的时代呼唤更多的企业家锤炼出企业家精神,并将其代代传承下去。

在全国政协委员、恒大集团董事局主席许家印看来,饮水思源、回报社会是民营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当前脱贫攻坚是国家的头等大事,也是企业家承担社会责任的最好方式和最好平台”,许家印呼吁,所有民营企业应积极参与脱贫攻坚,踊跃加入到“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中,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让贫困老百姓早日过上好日子。

刘永好建议,由全国工商联牵头,设立国家级奖项,通过适当的方式表彰一批阳光正派、坚守实业、开拓创新的民营企业家典型,“奖励少数,激励大多数。特别重要的是,通过表彰,要带动和激励年轻一代民营企业家把企业家精神传承下去。”

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东风正好,企业家再展新宏图的时代已经到来!


编辑:李晨阳

关键词:企业家 民营企业 意见 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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