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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工商联: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2017年10月13日 10:07 | 作者:吕东浩 孟雪莹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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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工商联建议:
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人民政协网大连10月13日电(记者吕东浩孟雪莹)9月21日召开的大连市政协十二届二十五次常委会议上,市工商联在提交的大会发言材料中指出,由于受体制机制、市场及企业自身等多种因素制约,民营企业进入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遇到诸多瓶颈问题,包括信息不对称、科技创新能力不足、融资渠道不畅通、协同合作不力、相关扶持政策不到位等。

为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大连市工商联建议应着重做好以下工作:强化政策引导。尽快出台关于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培育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意见,引导民营企业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集群和重点产业链进行布局,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业、产品招商目录和针对性强、操作性强、实效性强且可落地支持鼓励的政策,使民营企业对政策环境有一个较好的、稳定的预期。

强化重点扶植。目前民营企业在高端装备制造业、新能源产业、生物健康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新材料产业已涌现出一批基础好、发展前景好、具备进一步做大做强做优的产业,应聚集优质资源和要素,以企业需求为导向,遵循成长性产业发展规律,按照“领军企业—项目—产业链—产业集群—产业基地”的发展思路,精准施策,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

强化金融支持。对用于战略性新兴产业自主创新和产品研发但缺乏资金的企业,应给予重点支持;在税费政策、项目补助、产品采购等方面,只要对民营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有利,都要一视同仁;建立由企业、银行、保险、政府组成的风险联合体,共同分担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带来的风险;加快金融创新,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信贷方式和金融产品,助力民营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强化环境营造。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清理各种不合法规的行业准入证、生产许可证,切实解决民营资本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准入不准营”的问题;积极推进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实现“清单之外无审批,目录之外无收费”;完善有利于促进公平竞争的规则体系,建立健全公平交易机制,使各类市场主体能够公平取得资源要素,实现规则平等、机会平等。


编辑:李晨阳

关键词:战略性 新兴产业 民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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