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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图书馆应是文化磁场

2017年11月07日 14:27 | 作者:苑广阔 |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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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这是党的十九大之后出台的第一部文化方面的法律,也是公共文化领域又一部重要法律,对于进一步健全我国文化法律制度、促进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尤其是引领带动服务全民阅读,具有重要意义。

纵览公共图书馆法各项条款,针对问题、方便执行,是最明显的亮点。当前,几乎每个县级以上城市都实现了公共图书馆普及,但许多图书馆因为经费、人员所限,导致管理水平滞后,服务意识欠缺,落得“门前冷落鞍马稀”。此次立法明确规定,应将公共图书馆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对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的投入,经费预算应及时、足额拨付,这对于缓解公共图书馆经费“口渴”是很大帮助。同时,公共图书馆法也格外重视推动、引导、服务全民阅读,强调实践性,看重可操作性。

立法是实现美好愿景的第一步。各级政府应严格根据法律规定,履行好促进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的职能。公共图书馆也应当以法律施行为契机,整合资源,完善服务,对接好广大市民的精神文化需求,让公共图书馆真正成为聚合全民阅读的文化磁场。

整治“飙车族”要从源头抓起

河南许昌 陆 平

夜深人静,常有轰然作响的改装摩托车“炸街”“飙车”,扰民不说,也给交通安全带来很大隐患。日前,河南许昌交警在对非法改装的车辆进行突击检查时,发现有的驾车者竟然是十几岁的未成年人。

近年来,以非法改装、超载超速为特征的“飙车族”,成为道路交通安全的一大隐患,整治起来却存在发现难、取证难、查获难等一系列困难。如果没有发生交通事故,即便被抓“现行”,通常的处罚方式在力度和效果上都十分有限。消除安全隐患,除了强化路面巡查执法、严厉查处飙车行为外,还应多管齐下整治飙车、改装车问题。

对参与飙车的未成年人,除了批评教育,还应联合家长、学校综合施策,提升其交通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此外,还应重拳整治改装车市场,从源头上杜绝改装车上路。虽然我国明令禁止擅自改装车辆,但由于利润可观,不仅有“黑窝点”非法改装机动车,一些汽车维修点也暗中涉足改装领域。执法部门应深挖车辆来源、改装地点,对各类非法改装车店进行摸排清理,从源头上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公共 图书馆 共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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