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要闻 要闻

东盟与对话国三大合作机制

2017年11月12日 15:20 | 来源:新华社
分享到: 

新华社马尼拉11月12日电新闻背景:东盟与对话国三大合作机制

第31届东盟峰会及系列会议10日至14日在菲律宾首都马尼拉举行。其间将举行第20次中国-东盟(10+1)领导人会议、第20次东盟与中日韩(10+3)领导人会议和第12届东亚峰会(10+8)。

“10+1”、“10+3”和“10+8”是东盟与对话国间的主要合作机制。

【“10+1”】

“10+1”是指东盟10国分别与中日韩3国(即3个“10+1”)合作机制的简称。

政治上,1991年,中国与东盟开启对话进程。1996年,中国成为东盟全面对话伙伴。1997年,首次中国-东盟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发表《联合宣言》,确定双方建立面向21世纪的睦邻互信伙伴关系。2003年,双方关系提升为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2012年8月,中国驻东盟使团成立。

经济上,2002年11月,中国同东盟签署《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启动了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进程。2010年1月,中国-东盟自贸区全面建成。2014年,中国-东盟启动自贸区升级谈判。

2016年,中国-东盟迎来建立对话关系25周年。这一年也是双方战略伙伴关系新一个五年《行动计划》的开局之年,双方合作从快速发展的“成长期”加快迈入提质升级的“成熟期”。同年,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有关议定书生效。目前,双方正积极推进落实中国-东盟战略伙伴关系第三份《行动计划》。

在“10+1”合作机制下,中国-东盟确定了互联互通、金融、海上、农业、信息通信技术、人力资源开发、相互投资、湄公河流域开发、交通、能源、文化、旅游、公共卫生、环境等20多个领域合作。

除了与中日韩3国举行每年机制化的“10+1”会议外,东盟还与其他域外国家展开不定期“10+1”对话合作。

【“10+3”】

“10+3”是东盟10国和中日韩3国合作机制的简称,是建设东亚经济共同体、推进东亚合作的主渠道。

1997年,首次东盟-中日韩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在马来西亚举行,东盟各国和中日韩3国领导人就21世纪东亚地区的前景、发展与合作问题坦诚、深入地交换了意见,并取得广泛共识。“10+3”合作进程由此启动。

截至目前,“10+3”合作已在财政金融、粮食、减贫、灾害管理等24个领域开展了务实合作,建立了65个对话与合作机制,形成了以领导人会议为核心,以部长会议、高官会、东盟常驻代表委员会与东盟大使会议和工作组会议为支撑的合作体系。

“10+3”领导人会议是“10+3”合作机制最高层级机制,每年举行一次,主要对“10+3”发展做出战略规划和指导。

【“10+8”】

“10+8”是指东盟10国与中国、日本、韩国、印度、澳大利亚、新西兰、美国和俄罗斯8国的合作机制,又被称为东亚峰会。

2005年12月,东盟10国和中国、日本、韩国、印度、澳大利亚、新西兰6国的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在马来西亚吉隆坡举行首届东亚峰会。

2011年11月,在印尼巴厘岛举行的第六届东亚峰会上,美国和俄罗斯首次成为东亚峰会成员国,东亚峰会机制也由此扩大到“10+8”。

东亚峰会作为东亚合作机制的重要补充,自成立以来坚持“领导人引领的战略论坛”性质,按照政治安全对话和经济合作双轨并进的基调,坚持东盟主导、协商一致、照顾各方舒适度等既定原则,为增进各方互信、推进区域合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过去10年里,东亚峰会积极推进成员间战略对话,推动能源与环保、金融、教育、公共卫生、灾害管理、东盟互联互通六个重点领域合作,地区影响和作用不断上升。(完)

编辑:周佳佳

关键词:东盟 合作 机制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