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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推进粮食定价机制、补贴政策和收储制度改革”双周协商座谈会发言摘登

2017年11月20日 14:37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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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蔬菜协会会长,中国农业科学院原党组书记薛亮:对麦、稻实行“价补分离”改革

长期以来,我们一直认为麦、稻是口粮作物,因而政策设计不同,认为农民自食部分受政策影响不大,应主要考虑商品部分的收储政策,并至今仍保持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这里有两个问题应当重新认识:一是现在形势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就是农民自食的粮食不再靠自己存粮、用小磨加工而游离在市场之外,而是所产粮食基本上全部出售,由各类粮食加工企业集中加工,农民再购买商品大米、面粉。二是在以往水涨船高的政策定价中,我们力求能够保证农民的收益,但从近年实际情况看,价格赶不上成本提高,农民种粮效益不断下滑,目前的政策两头够不着。因此,当前对麦、稻等主食粮食实行“市场定价、价补分离”的改革紧迫,条件也已成熟。对此,建议:

一、 对麦、稻等主食粮食,可以设计用2到3年时间,实现“市场定价、价补分离”改革到位,消除对市场的扭曲;同时保留随行就市粮食收储制度,为农民卖粮提供基本保障。再加上“托底收购”,突出政策保底功能,回归最低收购价的本意。改革以后,粮食加工企业和收储企业都要加大优质优价力度,促进农民提质增效,提高种粮效益。

二、 改革实行市场定价的同时,要同步配套出台对种粮农民相应的收益补贴,收益补贴应综合考虑种粮成本上升和市场价差等因素,政策上对农民的收益应当补足。总的来说,是按照市场定价和成本补贴两条线来设计粮价改革,保证市场和农民的利益两头都能到位。

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原副主任戴公兴:小麦和稻谷是否还要坚持保护价收购?

我国从2004年开始实行价格补贴政策。这项政策措施对于促进我国农产品持续增长,保证市场稳定供应,提高农民收益发挥了历史性作用。但同时,也遇到了市场机制不能有效发挥作用,部分农产品过剩,国内外价格倒挂,农业竞争力下降,下游加工企业生存与发展困难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近年来,我国着手对有关政策进行调整,玉米、油菜籽退出保护价收购,棉花和东北大豆实行目标价格政策。现在的问题是对作为口粮的小麦和稻谷是否还要坚持保护价收购?有意见认为小麦、稻谷作为口粮必须绝对安全,调整政策,可能会影响粮食安全。也有意见认为小麦、稻谷退出保护价收购,价格由市场确定,同时给农民实行直接补贴。我主张第二种意见。理由是:

一、 我国基本告别了粮食短缺时代,粮食供求关系发生根本性变化,这种变化为粮食市场化改革提供了有利的前提条件。现在改革正当其时,放开市场,让市场在配置农业资源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二、 放开市场,由市场定价,同时给农民直接补贴,符合我国市场化改革取向,也符合中央关于价补分离的改革思路;同时不会给粮食生产带来重大冲击。即使带来影响,也应相信市场的力量,即产量下来了,价格必然上去,价格高了又会促进粮食生产的增加;农业生产周期较短,价格上来了,一两个生产周期就会恢复起来,关键是要确保粮食的生产能力。

三、 如果粮食市场出现暂时短缺,我国存有大量粮食储备,可以随时动用。另外,还有庞大的外汇储备,必要时适当进口一些,以烫平粮食生产的周期。

四、 放开市场最大的问题是可能对农民的收入造成影响。为保障农民收入,政府要对农民实行直接补贴。补贴标准可考虑由种粮成本加合理收益与市场价格的差额来确定。另外,要加紧研究建立农业保险体系,通过保险,让市场来分担一部分风险。

编辑:刘小源

关键词:粮食 补贴 政策 价格 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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