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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推进粮食定价机制、补贴政策和收储制度改革”双周协商座谈会发言摘登

2017年11月20日 14:37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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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长助理、研究生院副院长霍学喜:加快国有粮食收储企业改革

现行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制度,是中央储备粮垂直管理体制的核心和重要管理平台。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运行已进入法制化轨道,成为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石。但随着政策性储备扩张,中储粮功能拓展到保护粮农利益、解决卖难问题,导致其治理结构备受关注。建议:

一、 明确中央和地方储备职责,构建两级管理体制。将现行三级储备主体精简为中央、省两级,副省级以下政府不再承担粮食储备责任。中储粮只承担战略储备,以应对全局性公共粮食安全为目标;储备品种以小麦、稻谷为主,储备规模以全国全年城镇人口的基本口粮为基准测定。省级政府承担后备储备和维护区域粮食供求平衡职责,按照“产区三个月、销区六个月”标准落实储备品种和规模。

二、 剥离非战略储备业务。对中储粮商业性业务及人员进行整合。健全吞吐机制,构建储备粮正常轮换的公开竞拍机制和调控过程的定向拍卖机制,强化其宏观调控职能。

三、 健全监管机制。完善中储粮管理体制,健全战略储备职能;硬化核算办法,凸显储备粮宜存率、库存轮换完成度、应对风险时效性等职能性指标;突出地区差异,健全储备保管费用补贴标准动态调控机制。

四、 重视基线调研和战略研判,适时制定《国家粮食战略安全储备法》。

全国政协委员,江西省农业厅厅长胡汉平:建立合理的粮食储备规模

2004年以来,国家基于粮食安全问题的战略考量,出台了一系列粮食收储政策,促进了粮食生产,惠及了亿万农民,保障了国家粮食安全,但也导致了库存量大、财政负担重的等现实问题。一是财政收储补贴费用较重,二是去库存成本高,三是轮换政策失活。为此,建议:

一、 建立合理的粮食储备规模。建议参照国际通行的17%粮食库存消费比,结合我国不同地区粮食消费习惯,综合分析我国粮食供需状况,科学确定中央和地方储备规模。以17%为基准,丰产年份适当多储,歉收年份适当少储,防止农民卖粮难和市场供求失衡;同时,通过收储价格调整,发出调减或增加生产的信号,防止供给过多或不足,从而达到粮食储备规模、生产规模与市场需求规模之间的动态平衡。

二、 建立差异化粮食储备机制。建议:一是保早放晚。早稻实现政策性收储,执行最低收购价政策;中晚稻和粳稻根据储备规模需要,实现市场化收储,随行就市收购,财政给予一定收储补贴。二是以早稻价格调控中晚稻价格。通过早稻最低收购价格,间接影响中晚稻和粳稻市场收购价格,达到调控生产的目的。

三、 合理把握储备粮、进口粮入市时间节点。

四、 进一步加大主产区粮食产能建设。在加大对粮食主产区财政奖励力度的同时,重点加大对主产区基本农田项目资金投入,结合永久基本农田和粮食功能区划定,建设一批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示范推广一批绿色高效主推技术,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编辑:刘小源

关键词:粮食 补贴 政策 价格 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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