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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要树立五种观念

2017年11月22日 11:02 | 作者:刘华 | 来源:《中国统一战线》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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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强调指出,宗教问题始终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必须处理好的重大问题,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性,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关系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社会和谐、民族团结,关系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做好新形势下的宗教工作,需要树立五种观念。

全局观念。把全局作为观察和处理问题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基本要求。当前,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凝聚社会共识,团结一切力量,为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就是最重要的全局。宗教工作也要服务于这个全局。要着眼全局谋划工作。正确处理局部与全局、当前与长远、重点与一般的关系,自觉把宗教工作放在全局中作长远和整体考虑。要着眼全局推进工作。对宗教领域各种情况问题要心中有数,直面矛盾,不回避问题,优先解决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带动其他矛盾的解决。在解决矛盾问题的过程中要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决杜绝那种认为宗教问题复杂敏感,表态模糊可以保证不犯错的不正确认识。要着眼全局衡量工作。一切为了全局,以全局利益作为最高的价值追求。要着眼全局完善机制。宗教工作不应该只是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的工作,要健全宗教工作网络,建立党委领导、政府推动、部门落实的宗教工作机制,形成做好宗教工作的合力,凝心聚力,发挥宗教界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宏伟目标中的作用。

群众观念。宗教之所以存在,是以大量群众信奉为前提的,群众性是宗教的主要特征之一。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强调,宗教工作的本质是群众工作。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指出,要把能不能把广大信教群众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作为评价宗教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要以正确的理念看待信教群众。信教和不信教都是基本群众,都是党和政府团结服务的对象和依靠力量,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只是在有神论和无神论的世界观上存在差异,这种差异绝不代表政治上的对立。而且,这种信仰上的差异是次要的,政治经济方面根本利益的一致是主要的,要坚决杜绝那种对穿袈裟的另眼相看、视信教群众为二等公民的错误认识,坚持信仰上互相尊重,政治上团结合作。要以正确的方法对待信教群众。要注意把握政策、注意策略、讲究方法,尊重信教群众的信仰,运用做群众工作的思想方法,带着感情,耐心细致地帮助解决信教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把广大信教群众紧紧地团结和凝聚在党和政府周围。

辩证观念。用一分为二、全面、联系、发展的观点看待宗教问题,历来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态度。宗教工作政策性很强,如果政策掌握差之毫厘,实践中就可能谬以千里,要坚持党的宗教工作方针,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尺度、分寸,不从一个极端走到另一个极端,不左右摇摆,不翻烧饼。一定意义上说,宗教社会作用的二重性,是运用辩证思维分析宗教得出的重要结论之一,要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发挥积极作用,遏制消极影响。比如,要看到团结信教群众的重要性,满足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需求;同时,也不能搞无原则的迁就,不能做群众的尾巴,对群众中的不正确的看法认识,要加强教育引导。又如,宗教界要服务于国家战略,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加强与有关国家交流交往,同时,也要坚持宗教中国化,防范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破坏。再如,在几乎全民信教的少数民族地区,对于某些带有宗教色彩、已属于民族传统的风俗习惯,生活在基层的党员既要适当尊重和随顺,同时,又要分清民族传统风俗与宗教活动的区别,在思想上同宗教信仰划清界限,坚守党员不得信仰宗教的原则。

法治观念。法治是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应有之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提高宗教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必须用法律规范政府管理宗教事务的行为,用法律调节涉及宗教的各种社会关系。要完善立法。宗教方面的一般性社会事务,通过国家一般性法律法规来规范;宗教方面的具体问题,通过修订完善《宗教事务条例》等法规规章来解决;社会其他领域制定法律法规时,考虑和涵盖与宗教相关的内容。要严格守法。对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而言,都是国家的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没有特殊之教、特殊之民,既享有国家公民应该享有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权利;同时,也要履行国家公民应该履行的义务,不能以宗教信仰自由为名排斥政府依法管理。要坚持宗教与政治相分离,恪守自身的边界,宗教不干预教育、行政、司法等国家职能的实施,不干预公民的社会生活。对政府部门而言,要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宗教事务。改革开放以来,宗教工作的主要特点之一,就是从依政策到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转变,政府不干涉个人宗教信仰、不干涉宗教内部事务;同时,对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宗教事务,依法进行管理。

前瞻观念。宗教是非常复杂的社会现象,处理宗教问题,要善于分析宗教现象背后复杂的社会政治因素,善于分清现象和本质、主流和支流,看到发展趋势和方向。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国际交往的密切,人们的精神需求日益多样化,宗教领域也随之出现新情况新问题。有的宗教现象的影响和作用是逐渐显露的,有的宗教活动在发展演变过程中性质发生改变,有的活动表面现象掩盖了深层次的本质。面对这些复杂情况,要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为指导,深化对宗教自身规律和宗教工作规律的认识,增强洞察力和判断力,见微知著、小中见大,看清发展前景和本质并能及时妥善处理,确保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作者系中央统战部九局副局长刘华)


编辑:李晨阳

关键词:宗教 工作 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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