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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信息安全别总靠媒体监督

2017年11月22日 15:24 | 作者:谢伟锋 | 来源:中国青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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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在日常生活中都会有这样的烦恼:经常接到装修公司、母婴店甚至是小额贷款公司的骚扰电话,他们都能精准地对接到你近来的一些事务需求。都知道,这种“精准”的背后,是一场“肮脏”的信息交易,但面对信息被泄露,我们陷入到无物之阵中:被谁泄露,通过什么渠道怎么泄露,信息到底被流传到多少人手中,一无所知。能肯定的是,信息被泄露,要么是不法分子用木马植入等手段获取,要么是我们在某些商业行为里的痕迹被别人盯梢,基本而言,都是非常规手段。但如果说个人隐私信息在很多政府及高校官网上被高高挂起,供人浏览,几乎是那种唾手可得的状况,这种猝不及防,就让人不可忍。

近日,有媒体连续报道了全国各地多起政府及高校官网泄露居民个人隐私信息的案例。包括安徽、江西、河北等一些市政府官方网站,以及福建、吉林、湖南、广西、浙江等一些教育部门官方网站,都存在泄露个人信息的情况,很多公民身份证、详细居住地址及联系方式都处于不设防的状态。更有甚者,在长春师范大学官网所提供可公开下载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汇总表”中,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和银行卡号码均被完整披露,未做任何保护处理。只能庆幸地说,记者比犯罪分子早到了这里,否则离不堪设想的后果就真差“临门一脚”。

并非是危言耸听。徐玉玉案件中,犯罪分子只是窃取了高考考生个人信息,就能通过严密的组织分工进行精准诈骗,让一个花季少女生命陨落。针尖大的洞就能灌进斗大的风,这是信息诈骗分子“以点博面”的共性,他们的技术和耐心,超出常人想象之外。以上所述的那些高校信息,其“含金量”都远超徐玉玉案里的被窃信息,再考虑到大学校园从来就是信息诈骗的重灾区,仔细想下,又怎能不心有余悸呢?

信息公布,是政府行政部门工作阳光化的重要内容。但信息公布的同时,没有隐去个人隐私信息,显然就是一种懒政行为。这和某些人所说的“以公开为原则”并不相符。我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有着明确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基于此,政府行政部门和高校就应该贯彻落实网络安全相关法规的典范,对个人隐私在内的敏感信息予以加强保护,并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譬如,涉及到身份证信息,完全可以只公布首尾几个数字,中间隐去。但一些工作人员却不愿多花费时间,直接复制粘贴,收工大吉;有些则是拿几年前的模板来照搬,出了幺蛾子,就拿过时的文件来做挡箭牌。这种“作为”,让人伤不起。

政府、高校泄露个人信息被媒体曝光后,很多地方也开始“雷霆整治”,有些部门还印发《关于迅速开展涉及个人隐私政府信息排查工作的通知》,并要求在全省范围内迅速开展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排查工作,局势瞬间明朗不少,可排查工作的滞后性却不得不提。媒体固然能起到监督作用,但各地政府部门和高校保障好公民信息,保护好学生信息,也是守好各自责任田的应有之义。目前这种“一抓就灵”的态势,似曾相识,靠媒体曝光、事后补救,如此循环。但网络信息安全本不应该进入到这种“循环”里,徐玉玉案件的生命代价,殷鉴不远,为何还有那么多的“别人的伤疤我不痛”?这种置身事外,值得深思。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就指出“加强互联网内容建设,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信息安全,正是这个互联网治理体系的关键一环,对它的拱卫,需要整个社会共同发力,且越是核心部门,越要筑牢网络信息安全的防火墙。未来网络世界是否“天下无贼”,尚且不得而知,但此刻补齐自己在网络安全信息方面的短板,才是紧要。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信息 安全 媒体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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