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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单车押金“即退即还”有多难?

2017年11月23日 10:06 | 作者:谢仕亮 | 来源: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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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扫即骑、即锁即还……既便捷又低碳的共享单车解决了市民“最后一公里”的出行问题。然而由于缺乏有效的管理规范,这个被誉为中国“新四大发明”的共享单车,自诞生起就烦恼不断:无序投放、乱停乱放、违规骑行、押金风险等问题层出不穷,让人爱恨交加。特别是,近段时间,酷骑单车、小蓝单车相继被曝倒闭,导致“押金难退”问题再度“发酵”,让广大用户甚是揪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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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单车到底该怎么管?为引导和促进共享单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日前深圳市交委公示了《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方案》听证方案,并于20日举行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重大行政决策及立法听证会。16名听证代表围绕《方案》中的押金监管、企业准入、车辆投放等问题发表意见。多名代表建言共享单车企业不应向消费者收取押金,而是企业应向公共平台交押金,保证长效管理。

共享单车带来一系列新生矛盾的背后,是公共资源、路权重新分配的深层次问题,因此,如何在助力共享单车创新发展、方便市民绿色出行与不影响他人之间找到一个合适的度,需要大智慧。而这种大智慧需要通过群策群议、广开言路来集纳,特别是要多听取民众的“金点子”,毕竟,民众作为共享单车的直接用户,对于如何促使共享单车良性运营,往往有着更为独特和敏锐的看法。社会各方不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才能让相关的管理规章制度更加科学、严密、有效。

毋庸置疑,目前共享单车行业最突出的问题非“押金难退”莫属。以深圳为例,今年1月至今,市消委会已受理超过1万起共享单车投诉,98%以上都是押金难退问题。因这个问题,用户已怨声载道,诚如代表所建言,共享单车企业就不应向消费者收取押金。因为,押金的三个功能——消费抵扣、损失赔偿、违约处罚,共享单车一个都做不到。而且不管是从法律还是从技术层面而言,收取押金也防止不了单车被破坏、丢弃、乱扔。另外,共享单车属于一车多押,同一辆车有多个消费者支付押金,押金远远高于自有资金,即使押金无法退还,消费者也不能等量置换,此举非常不合理。

笔者以为,共享单车企业确实不应向消费者收取押金,除非它能做到“即退即还”。要做到押金“即退即还”,需严格参照交通部等十部委关于押金的规定,严格区分企业自有资金和用户押金,预付资金要在企业注册地开立资金专用账户,实施专款专用,加强用户资金的监管,保障用户合法权益。但目前深圳只有摩拜、ofo两家企业建立了专用账户,其他企业都没有相应措施,应加快推进落实,不能再让押金收得和用得不明不白。

另外,一些共享单车企业已经开始践行免押金模式,让人欣慰。比如今年7月,ofo在深圳引入免押金模式,目前这一模式已经在国内25个城市使用,深圳60%的用户免押金。期待多方合力共同推进更多的共享单车企业对押金实行“即退即还”,甚至免押金。如此,才能让共享单车畅行,让用户心情畅快。

编辑:刘小源

关键词:单车 押金 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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