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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为中国——东盟合作发展注入更多“法治正能量”

2017年12月06日 20:36 | 作者:丁小溪 |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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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南宁12月6日电(记者丁小溪)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6日指出,中国与东盟法学法律界应以“一带一路”为契机,共同促进区域规则建设,为地区和平稳定繁荣提供更加完善的制度保障,注入更多“法治正能量”。

王乐泉是在6日于广西南宁举办的中国——东盟法律论坛上作出上述表述的。王乐泉表示,今年是东盟成立50周年,明年是中国——东盟建立战略伙伴关系15周年,双方应进一步深化在法学研究、法律服务、信息交流、人员往来等领域的务实合作。

论坛上,与会人员就如何完善跨境纠纷解决机制展开讨论。“中国法院近年来不断加强与东盟10国司法机构、仲裁机构、调解组织的交流合作。”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审判长陈纪忠说,目前最高法正在研究建立“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和机构,构建调解、仲裁、诉讼“三位一体”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

缅甸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钦貌基认为,东盟国家应当通过《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等现有机制更好地解决“一带一路”建设中出现的纠纷,促进区域繁荣与发展。

“中国与东盟和谐有序的合作发展,既需要完备的冲突法和争端解决规则等,也需要各国国内法的完善以及法律的准确有效实施。加强中国与东盟合作发展法治建设,必须兼顾国内国际两个方面。”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说。

在加强涉外法律服务方面,司法部副部长刘振宇表示,应进一步健全完善扶持保障政策,发展壮大涉外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涉外法律服务机构,不断提高涉外法律服务质量。

中国——东盟法律论坛自2005年成立以来,迄今已成功举办六届。本届论坛以“深化法治交流合作,共建共享‘一带一路’”为主题,围绕“中国——东盟经贸发展与合作法律问题”等议题展开。来自中国与东盟10国的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务工作者及专家学者200余人出席论坛。

编辑:秦云

关键词:中国法学会 中国——东盟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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