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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地方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工作座谈会综述

2017年12月07日 08:22 | 作者:王泳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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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法治,创新协商议政

法律要被遵守,法治要被信仰,前提是法律真正凝聚共识、体现民意,而政协是集中表达民意的重要渠道。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立法工作,不断夯实立法这一全面依法治国的前提和基础。全国政协社法委也紧紧抓住司法改革、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推动了一批重要法律相继出台、完善。

五年来,全国政协社法委坚持每年围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组织专题调研,承办了“推进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专题协商会等重要协商活动。最高人民法院将34位政协委员和专家的建议汇编形成《全国政协“推进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专题协商会法院讨论情况》,下发各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各单位,要求认真研究吸收,切实用好此次专题协商会成果。

自2014年开始,全国政协社法委每年选择一个立法协商议题作为双周座谈会题目。其中,“水污染防治法的修订双周协商座谈会上,委员们提出的意见,得到立法机关的高度重视。与当初向社会征求意见的草案相比,最终修改完成的水污染防治法修改条款由18条增加到56条,委员们的意见建议大部分被采纳吸收。

从安全生产法、水污染防治法、食品安全法的修订,到《快递条例》、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国歌法的诞生,每一部法律出台、条文变动的背后,都有全国政协社法委调研的故事,都是委员参与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有力诠释。

“立法协商是协商民主在立法中的具体体现,广泛而充分的立法协商,是科学民主立法的重要方式和途径。”上海市政协社法委常务副主任李芬华深有感触地说。

在上海,每年年初,上海市政协党组参与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市政府党组召开参与立法协商沟通会已是惯例。2017年,上海市政协将社法委起草的《市政协委员参与立法协商工作规程》上升为制度后,专门成立市政协委员参与立法协商专家组,制定《上海市政协委员参与立法协商专家组工作管理办法》,为参与立法协商工作提供了专业支撑。

上海市政协社法委积极稳妥地深化市政协委员参与立法协商工作,创新协商民主的形式和内容,在制度化、规范化等方面实现了很多突破。五年来,上海市政协共完成市政协委员参与立法协商工作102次,提出意见3000余条,向立法部门复函79件。

“根据反馈情况,立法机关对政协委员关于法规规章的意见建议采纳率较高。”李芬华举例说,比如,对《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建议采纳率高达88.9%。2014年,围绕《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的起草制定,社法委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了87页篇幅的修改意见报告,被评价为“上海市重要立法项目开展立法协商的成功案例。”

编辑:刘小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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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工作 法制 政协 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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