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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副厅级干部张丽丽涉嫌受贿被起诉

2017年12月12日 09:07 | 作者:姚茜 |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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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12月11日电   (记者姚茜)据最高检网消息,日前,经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原副巡视员张丽丽(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侦查终结,已移送审查起诉。

张丽丽简历

张丽丽,女,汉族,1965年4月出生,河北黄骅人,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历,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5年12月,任天津港务局规划建设处副处长;

2003年1月,任天津港散货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2004年7月,任天津港散货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

2006年1月,任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

2007年2月,任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东疆建设指挥部总指挥;

2008年5月,任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副总工程师、东疆建设指挥部总指挥;

2009年1月,任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东疆建设指挥部总指挥;

2010年5月,任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总工程师、东疆建设指挥部总指挥;

2011年7月,任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东疆建设指挥部总指挥;

2011年10月,任南开区委副书记、副区长(正局级);

2011年11月,任南开区委副书记、区长;

2013年8月,任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16年3月,因对天津港“8.12”特大火灾爆炸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降为副局级非领导职务;

2016年5月,任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副巡视员。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天津 ,任 张丽 丽丽 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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