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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广东省委修改现行《收养法》提案获回复

2017年12月12日 10:11 | 作者:林 熹 | 来源:团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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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广东省委会原副主委李崴提案获回复

民政部将研究协调《收养法》修改问题


本报广州讯 在今年的全国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上,民革中央常委、时任民革广东省委会副主委李崴提出了《关于修改现行<收养法>的建议》。提案承办部门民政部经过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协商沟通,近日对该建议进行了答复。

李崴在建议中指出,现行《收养法》对收养子女设置严厉限制,导致收养难以及弃婴和儿童拐卖现象屡禁不止。在我国面临严重低生育率危机之时,全面修改《收养法》刻不容缓。

李崴还建议,政府建立收养代养机构和制度,父母没有条件养育孩子的,政府机构可以也应该代养,等父母条件成熟后,父母可以领回政府代养的孩子。

民政部在答复中表示:“《收养法》自1999年修改后施行至今已近20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国家生育政策的调整,部分规定已不能适应实践的需求。目前,编纂民法典已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立法规划。对于李崴常委提出的具体建议,民政部将积极研究吸纳,全国人大法工委也将在下一步民法典分则立法过程中认真考虑研究。”(林 熹)


编辑:李晨阳

关键词:民政部 收养法 建议 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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