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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权法治化保障的新进展

2017年12月15日 10:37 |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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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国家赔偿制度和司法救助制度。出台《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发布国家赔偿指导性案例,完善赔偿案件质证程序,规范精神损害抚慰金裁量标准。2013年至2017年6月,各级法院受理国家赔偿案件20027件。加强和规范国家救助工作,统一案件受理、救助范围、救助程序、救助标准、经费保障、资金方法,实现“救助制度法治化、救助案件司法化”。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司法救助委员会,各级法院也相继成立司法救助委员会。2014年、2015年、2016年,中央与地方安排的救助资金总额分别为24.7亿元、29.4亿元、26.6亿元,共有26.8万余名当事人得到司法救助。

有效破解“执行难”。建立并运行覆盖全国法院的执行指挥系统和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健全联合信用惩戒体系,出台网络司法拍卖等涉执行司法解释和规范文件,案件执行质效显著提升。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37项惩治“老赖”措施。完善包括先予执行在内的执行工作机制,切实有效缓解当事人困难。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着重执行涉及人民群众生存生活的追索劳动报酬、农民工工资、赡养费、抚养费等9类案件。2016年,全国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614.9万件,执结507.9万件,同比上升均超过三成;执行到位金额1.5万亿元,同比增加五成以上。

大力推进司法公开。人民法院建设审判流程公开、庭审活动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四大平台。截至2017年10月16日,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累计公开案件信息项83.3万项,访问量达253万次;截至2017年11月3日,各级法院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庭审40.4万件,观看量达到30.1亿人次,全国共有3187家法院接入中国庭审公开网,覆盖率达90.43%;2013年7月,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线,截至2017年11月3日,公开裁判文书3634万份,访问量114亿次,访问范围覆盖210多个国家和地区;截至2017年9月30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累计公布失信被执行人861万人次,被执行人信息4509万条。检察机关建成案件信息公开系统,运行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法律文书公开、重要案件信息发布和辩护与代理预约申请等四大平台,全面落实行贿犯罪档案公开查询,推行刑事诉讼案件公开听证。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狱务公开的意见》,创新公开方式,深化公开内容,依法公开罪犯减刑、假释提请建议和暂予监外执行决定。

完善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发布《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和《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方案》,改革选任办法,扩大陪审案件、监督案件的范围,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作用。2016年,全国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案件306.6万件。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试点深入推进,截至2017年6月,共选任人民监督员2.1万余人。全国各级检察机关积极组织案件监督,完善监督评议程序,建立职务犯罪案件台账,建设人民监督员评议厅。2014年9月到2017年7月,各级检察机关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的案件共7491件,监督评议后人民监督员不同意检察机关拟处理意见的247件,检察机关采纳76件,采纳率30.8%。

运用现代科技促进公正审判。适应互联网业态发展,设立互联网法院。“智慧法院”建设全面推进,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网络技术对各类审判信息资源进行规范化管理和统计分析,统一裁判尺度特别是刑事证据标准,促进类案同判和量刑规范化,防范冤假错案发生,保障当事人获得公正审判。推进“互联网+诉讼服务”建设,开展网上立案、在线调解、远程庭审、电子送达、网上公开等司法便民服务措施。开通“法信——中国法律应用数字网络服务平台”,为法官、律师提供法律文件检索、专业知识解决方案、类案剖析等服务,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并向社会大众提供法律规范和裁判规则参考,进一步满足不同主体的多元司法需求。

四、 夯实人权法治化保障的社会基础

建设法治社会,是实现人权法治化保障的社会基础。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国努力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全面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为人权法治化保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强化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和人权保障意识。实行宪法宣誓制度,要求凡经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加强宪法实施。发布《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发布《关于完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各地普遍建立了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把法治纳入干部录用和晋职培训,列入各级党校和干部学院的必修课,人权知识被普遍纳入教学内容。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和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针对国家公职人员举办多期人权知识培训班,传播人权知识,提升人权意识。

在全社会普及人权和法治观念。确定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和“七五普法”规划,推进全民普法和守法。发布《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明确国家机关是法治宣传教育的责任主体。发布《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培育青少年法治观念、普及法治知识、养成守法意识,提高运用法律方法维护自身权益、通过法律途径参与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意识和能力。截至2016年,全国共建立法治教育基地3.2万多个,96.5%以上的中小学配备了法制副校长或者法制辅导员。各中小学结合学生年龄特点,在相关课程教学中融入人身权利、受教育权利、经济权利等学习内容,增强学生的权利意识。以促进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为重点,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增强企业职工权益保障意识。集中开展进城务工人员法律知识培训、法治宣传周等活动,增进农民和进城务工人员的法治观念和权利意识。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州等地设立8个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广泛开展人权理论研究和人权教育培训。

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工作。发布《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一体化建设,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增加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消除无律师县,建立集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等功能于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大厅,推广“一村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完善“12348”免费法律咨询服务热线,使人民群众能便捷获得法律服务,有效维护人民群众自身权益。重点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依法及时化解医疗、劳动等领域矛盾纠纷。2013年至2016年,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719.4万件,其中行业、专业领域矛盾纠纷545万件。截至2016年,全国共有人民调解组织78.4万个,人民调解员385.2万人,覆盖全国城乡社区。2013年至2016年,每年调解矛盾纠纷900多万件,调解成功率达97%以上,促使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保障基层民众自治权利。不断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加强城乡社区协商,完善城乡居民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机制。截至2016年,全国共有约85%的村建立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制度,89%的社区建立居民(成员)代表大会,64%的社区建立协商议事委员会,“村民议事”“小区协商”“业主协商”“村(居)民决策听证”等协商形式在全国城乡社区逐步推广。截至2016年,全国98%的村制定了村规民约或村民自治章程,城市社区普遍制定了居民公约或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社区公约等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得到发挥。

编辑:曾珂

关键词:中国人权法治化保障的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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