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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地警方联动破获特大环境污染案 抓获19名嫌犯

2018年01月16日 07:53 | 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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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解废旧电瓶随意倾倒浓酸

“他们在露天的工厂内将电瓶简单处理后,将没有经过任何环保处理的溶液直接倾倒,厂子周围的环境简直不堪入目。”民警说,“作为一名环食药旅总队的民警,看到这样的情况,心情无比沉重。我们趴在一个山头,一边用执法记录仪采集证据,一边强忍着愤怒。我们下方不远处就是这个黑作坊,他们将一块块电瓶简单处理,工厂周边发出刺鼻的气味。头上是一片蓝天,但地上竟满是危害极大的污染物,我真恨不得马上冲下去,将这些污染环境的人抓捕归案。”

强忍着焦虑,直到收集了所有证据,办案民警才展开了行动,将还在私自加工处理废弃电瓶的工人都控制住。“这些人根本没有任何环保意识,他们只想着挣钱。”民警说,这些废旧电瓶分解出来的浓酸被随意处理,各类重金属不仅仅会污染土地,还会污染地下水源,对生态造成非常严重与持久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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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查获了大量的废弃汽车电瓶。

谋利超百万污染土地上千平

收网时,北京警方联合天津、河北、内蒙古的警方展开联合行动,查处了两个黑工厂,抓获包括“电池王”在内的犯罪嫌疑人19名。此次行动,共查获了危险物137吨。所谓的“电池王”,为了每年上百万元的收入,丝毫不顾忌自己对环境的危害与工人的健康。据了解,王某等人造成的土地污染面积达到了上千平方米。

警方介绍说,废旧电瓶的交易需要从相关部门获得资质,其审核相当严格,而且需要对处理企业进行审查。根据《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规定,废铅酸蓄电池应当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收集、运输、拆解,再生铅企业应当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或运行。

19名嫌疑人涉嫌触犯两罪名

据记者了解,王某等19人无视国家法律,违反国家规定,为谋取利益,在明知不具有生产经营许可的情况下,仍然放任环境污染的发生进行经营,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及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根据我国《刑法》第338条规定,该行为涉嫌触犯污染环境罪。

此外,“电池王”等人在明知自己没有运输危险废弃物许可的情况下,仍然为谋取利益予以非法运输,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其行为涉嫌违反我国《刑法》第133条危险驾驶罪的相关规定。目前,王某等19人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警方提醒

废电池不当回收 可污染环境

民警告诉北京晨报记者,废旧汽车电瓶中含有的主要有害物质包括大量的重金属以及酸、碱等电解质溶液。其中重金属主要有汞、镉、铅、镍、锌等。镉、汞、铅是对环境和人体健康有较大危害的物质;锌、镍等虽然在一定浓度范围内是有益物质,但在环境中超过极限也将对人体构成危害;废酸、废碱等电解液可能污染土地,使得土地酸化或碱性化。这些废弃汽车电瓶可能引起的问题,既包括重金属对环境的污染,又包括其电解液造成的环境污染。

民警说,在收集、运输、贮存、处置和回收利用过程中,废电池中的化学物质可能由于包壳的机械破损或化学腐蚀作用逐渐进入环境中。目前,废电池收集有混合收集和分类收集两种方式;与垃圾混合收集的废电池处理处置方式有堆放、填埋、焚烧;分类收集的废电池处理处置方式有贮存、填埋和回收利用。废电池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危害,主要是由于废电池中化学物质释放进入环境,随后在环境介质中迁移、最后富集到食品中所造成。因此,其危害的大小,不但取决于废电池中污染物的种类及其含量,而且与废电池的收集、处理、处置方式密切相关,铅酸电池被拆解后的酸液中包含铅泥,在冶炼过程中又会产生铅渣,处置不当就会渗入土壤与地下水。

警方同时提醒市民,平常应该提高环保意识,多了解危险废物的相关处理知识,去正规的维修店与处理点,尤其是在车辆以旧换新的过程中,要走正规渠道,多留心多注意,不要因为一点蝇头小利而放任违法分子对环境的污染。

北京晨报记者 张静雅

警方供图

编辑:周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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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四地警方 特大环境污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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