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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作为式的腐败也要“零容忍”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完成伟大事业必须靠党的领导,党一定要有新气象新作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为我们重整行装再出发指明方向。惩治贪污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对不作为式的腐败也要“零容忍”,唯有抓早抓小、标本兼治,方能让群众更充分地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带来的显著变化和积极成效。
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不论是一些单位“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还是有的干部知情不报、听之任之、态度漠然,均凸显出“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在其位不谋其政,有的是能力不足“不能为”,有的是动力不足“不想为”,有的是担当不足“不敢为”,尽管成因各异,但危害却不容忽视,既会稀释发展民生红利,又容易滋生“塌方式腐败”,影响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损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为官避事平生耻。占着位子不作为,是一种“权力浪费”,是对党和人民的不负责。基层党员干部如果怠政懒政,该办的事拖着不办,那么惠民好事也会变成伤民坏事,进而失去群众的信任和支持。重要岗位领导干部若不作为不干事,就会耽搁一方发展、错失历史机遇,造成的损失更加不可估量。对不作为式的腐败“零容忍”,就要密切关注“四风”问题新表现新动向,在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更大功夫,实现抓“关键少数”与管“绝大多数”的有机统一。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对不作为式的腐败“零容忍”、出重拳,须紧紧咬住“责任”二字,抓住“问责”这个要害。《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相继出台,持续发力,强化了问责制度“标尺”,让党员干部明确了行动“戒尺”。各地近年对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严肃处理和密集通报,以生动实践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从中央到地方,问责利剑高悬,并与“干部能上能下”机制相衔接,“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观念深入人心。
严惩不是目的,严管实为厚爱。我们党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背后,是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唯有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才能最大限度防止干部出问题,最大限度激发干部积极性。从根本上铲除“不作为”这颗毒瘤,各级党员干部务必把践行“三严三实”贯穿于全部工作生活中,排除错误思想干扰,从实干见本色,以作为论英雄。在改革开放40周年之际,更要求我们充分发扬“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的担当精神,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惩不作为式的腐败,契合时代所需、社会所盼、人民所愿。以人民为中心书写时代答卷,对于各级党员干部来说,最根本的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履职尽责、勇于担当,在把为人民造福的事情真正办好办实的过程中呈现新气象、实现新作为。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腐败 零容忍 党员干部 问责 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