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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改革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

2018年01月23日 09:11 | 作者:潘旭涛 叶聪 崔潇宇 |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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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0岁的罗先生在安徽合肥经商多年。出生于农村的他,老了之后想回农村住。罗先生想知道,他可不可以去农村买房或租房。

山东青岛的段女士到城里打工3年了,半年前,她所在的村子周围建起了产业园,有家企业想将段女士闲置的房子租下来,改造成员工宿舍。可是段女士听说,农村宅基地出租有限制。

一直以来,围绕农村宅基地的各种讨论与疑问不曾间断。近日,政府的制度创新,为很多疑问给出了答案。

1月15日,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在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表示,中国将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他强调,这是一项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环境经济研究室主任余振国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宅基地“三权分置”对于打好脱贫攻坚战、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稳定房地产市场等都将发挥良好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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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租房更有谱了

宅基地“三权分置”后,罗先生可以放心到农村租房了。

宅基地“三权分置”后,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资格权归农户,使用权可以放活。中国农业大学农业经济系教授李秉龙向本报表示,宅基地“三权分置”最关键的是“放活使用权”,这样一来,农户就可以将宅基地有规划地投入市场。

事实上,由于农村房屋的租金低廉,目前城里人在城郊村、城中村租赁村民房屋居住的情况不在少数。余振国表示,“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意味着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进行规范流转,“去农村租房”这个事更有保障了。

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实际上激活了城市人去乡村利用宅基地发展的机会。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总经济师徐洪才认为,城市人参与到对宅基地的利用中,辅助规划宅基地建设,可以达到城市资本融入乡村建设的目的,这有利于打开新的创新空间,有利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现。

但即使宅基地“三权分置”后,罗先生到农村买房的想法还是难以实现。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赵龙曾表示,宅基地是农村集体的基本福利制度,国家严格限制宅基地在非集体经济成员之间流动,按照法律和登记规则,城市居民购买农村宅基地是拿不到合法产权的。

因此,在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姜大明强调,“城里人到农村买宅基地的口子不能开。”

“城里人不可以到农村买宅基地,但是,农村人可以买,这个农村人可以是本村集体的,也可以是外村集体的。”中国农业大学农民问题研究所所长朱启臻说。

跟罗先生一样,浙江杭州的胡女士退休后也想回农村住。对于去农村租房,胡女士提出了自己的疑问:“我交了租金,有了对宅基地的使用权,那我可以改造房子吗?”

对于这个问题,李秉龙认为,“现实中,宅基地与房屋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两者无法分离。城市居民通过合法渠道获得一定期限的宅基地使用权,但是从现行政策来看,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需要经过审批、符合政府设定的规范才行。”

在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姜大明也指出,按规划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这个原则不能破,要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私人会馆等。

编辑:李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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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宅基地 农村 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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