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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大学“不实习不给毕业证”暴露管理空白

2018年01月25日 14:44 | 来源: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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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大学安全工程专业一位学生在昆山康佳电子有限公司实习后展示双手


聊城大学“不实习不给毕业证”暴露管理空白 专家建议制定相关法规

央广网聊城1月25日消息(记者吴喆华 实习记者孙杰)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中国之声近日连续关注了山东聊城大学学生被强制安排到江苏两家工厂实习的消息。其实早在2016年4月,教育部等部门就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保障在校学生实习的合法权益。不过近年来,随着企业用工荒的出现,学生实习沦为廉价劳动力的情况不仅发生在职业技术专科学校,甚至也蔓延到一些本科院校。目前,对于本科院校学生的实习,并没有明确的管理规定。如何避免学生沦为工厂流水线的廉价劳动力?

高强度工作,加班,工作环境恶劣,被当成廉价劳动力……最近几年,这些令人不快的关键词不时见诸报端。2016年4月,教育部曾为此专门发布《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时任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葛道凯曾表示,根据规定,安排学生加班、夜班原则上都在被禁止之列,“相关专业和实习岗位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其他的存在一些有条件的禁止性规定:不得安排学生在法定节假日实习;不得安排学生加班和夜班。”

聊城大学学生反映,他们在昆山康佳工厂的工作时间长达13个小时,苏州佳世达方面还曾提出希望学生上夜班。

规定明确:“学生要求自行选择顶岗实习单位的,必须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如果参照这一规定,“不实习不发毕业证”就是违规。

规定还明确:“不得通过中介机构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顶岗实习工作;学生顶岗实习应当执行国家在劳动时间方面的相关规定。”而聊城大学实习事件中,出现了至少两家劳务中介的身影。

目前,《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是针对在校生实习仅有的专门规定,其针对的是职业学校学生实习,但聊城大学是山东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一所本科院校,并不在该规定管理范围之内。

记者致电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工作人员回应:“规定第二条指的是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即实施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学生。这是一个范围,不包括你所谓的情况(本科)。”

自2016年4月《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发布以来,实习乱象得到极大规范,但仍有一些学校强制规定学生去企业实习。截至目前,媒体曝光的类似事件已经有20多起,其中除了职业学校,还涉及某大学长城学院、六盘水某学院、唐山某学院、邯郸某学院、南宁某学院、青岛某大学高密校区等本科院校。

长期关注教育的时事评论员张立美指出,关于本科院校的实习相关法规基本属于空白,“聊城大学目前属于本科院校,在定位上不属于职业院校,本科院校学生实习没有管理规定,完全是高校自己规定,存在法律漏洞。”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授杨思斌表示,实习是学校培养方案里的必要环节,如果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可以参照劳动法进行保护,“学生虽然是在校生身份,但也可以建立劳动关系,比如在单位半年或一年,如果跟专业关系不大,实际上就是一种劳动关系,可以按照劳动法进行保护。”

2016年底,教育部办公厅曾对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等五所学校违规组织学生顶岗实习问题进行过通报;2017年4月,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又对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等五所学校违规组织学生实习问题进行了通报。张立美认为,学生实习变成廉价打工事件屡禁不止,究其根源,还在于学校违规安排学生实习的违法成本太低;从以往情况看,学校违规组织学生实习,对学校及其负责人进行问责的很少;只要不被曝光,就很难让学校重视起来,即便被曝光,也不必付出多大代价,“对职业学校实习有规定,但是规定里面缺乏配套的措施和处罚机制,不处罚肯定不行。”

杜绝实习乱象,张立美建议,对于涉事学校,必须严厉追责,提高其违法成本,同时追究实习单位的法律责任;更重要的是,要完善本科院校组织学生实习的管理规定,填补法规空白,“肯定要扩大到本科院校,不管是本科院校的学生,还是职业院校的学生,都存在实习,尤其是目前地方本科院校在向应用技术型人才职业教育转型改革,很多本科院校开通开设的专业实质就是在进行职业教育。既然需要长时间实习,必然需要管理规定的规范。”


编辑:李晨阳

关键词:实习 学生 规定 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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