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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义涛:更好呵护女童成长

2018年01月26日 16:06 | 作者:黄义涛 |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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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义涛

要始终保持对性侵幼女案件的高压打击态势,要依法快侦快审,及时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有效遏制犯罪分子对幼女及其家人的进一步伤害。

近日,据媒体报道,广东省梅州市丰顺县一小学男教师因涉嫌猥亵女学生被拘留。丰顺县公安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这名猥亵女生的男教师已立案侦查。近年来频发的性侵女生事件引发了社会公众的关注,刺痛了广大学生家长的神经,该如何呵护在校女生的安全成长又一次摆到了公众面前。

在校女生作为弱势群体,从智力和体力上说,对成年男性性侵害的防范能力不足,特别是容易对亲戚、同学、老师或者是家人的朋友等熟人放松警惕,使得不法之徒有机可乘。经了解,一些山区的学校和家庭对青少年的性知识普及教育不到位,学校基本上没有开设相关课程,也几乎没有对女学生开展过防范性侵犯的专门教育,家长因为长年外出疏于教育或对性知识羞于谈及,导致女生缺乏对性侵害最基本的分辨能力、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常识,有部分女生甚至在遭到侵害后仍不能辨识事情的性质和后果,不懂如何向家长表达。

为避免更多脆弱无辜的女生遭受摧残和侵害,保障未成年人的权益和身心健康,笔者认为,首先要加强学校与家长的无缝联络。如今,很多学校通过定期召开家长会或组建家长QQ群、微信群的形式,加强学校与家长之间的联系,提醒部分外出务工父母尽量将幼女托付给有监护能力的人监管,加强与女儿及其老师、其他监护人的沟通联系。建议家长:平时要多关注女孩的生活动向与交友圈,帮助幼女培养自我保护意识,尽量减少幼女单独外出的机会,消除身边潜在的侵害因素。

其次,要进一步加强孩子性知识的启蒙教育。建议教育部门进行相应的课程改革,在小学阶段就安排适度的性安全知识课程,必要时邀请妇幼保健院的医生或心理老师开展针对女孩的性安全知识普及教育以及幼女在面对性侵害时的自救、逃生等安全防范教育,提高幼女抵制不良诱惑的能力和灵活处理应对不法侵害事件的能力。

最后,要建立多部门协调保护联动机制。将教育局、学校、社区(村)委和妇联、公检法等部门纳入女童联合保护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联席会议。学校、社区(村)委和妇联要切实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加大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妇女权益保护法的宣传力度。由教育局、团委等牵头,定期组织办案经验丰富的警察、检察官、法官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进行法制宣传。每个中小学可由一名资深法官、检察官、警察挂点或选任为法制副校长,定期为青少年上法制教育课,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司法机关要始终保持对性侵幼女案件的高压打击态势,要依法快侦快审,及时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有效遏制犯罪分子对幼女及其家人的进一步伤害,从事前预防到事后保护,联合构筑幼女安全防线。(黄义涛)

编辑:位林惠

关键词:幼女 性侵 女生 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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