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理论文件>理论头条理论头条

“有事好商量”的案例观察与思考

2018年01月31日 16:10 | 作者:翟天山 |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2017年11月25日至26日,人民政协报与深圳市政协联合举办了“学习贯彻中共十九大精神,总结推进政协工作创新实践”理论研讨会,笔者代表湖北省政协作了交流发言。会后,笔者有几点思考。

深圳“委员议事厅”的启示

深圳市政协以改革思维、创新理念、务实举措,搭建起一个多维度的协商议政平台———“委员议事厅”。笔者认为有这样几个经验值得总结:一是将“在政协”协商延伸“到公众中”商量。“委员议事厅”地点设在深圳市中心书城大阶梯广场,现场完全开放,没有任何限制,对市民不设门槛。市民愿意来听就听一会儿,想走便可以走。“委员议事厅”的运作模式改变了政协协商主要发生在政协内部、集中在上层精英、局限在办公大楼的传统做法,使政协协商向社会开放,做到“开门议政”。二是议事没有判决但找到了共识和最大公约数。“委员议事厅”通过“议”,给社会各方面提供了话语权;通过“议”,沟通信息、交流思想、释放情绪;通过“议”,真正做到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以政协协商促进多元主体形成共识,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体现了人民民主的真谛。三是发挥了政协委员在无领导小组讨论中的作用。“委员议事厅”把协商民主的平台搬到市民中间,同时注重发挥委员的作用,委员既是协商的主体,又是协商的推动者、引导者。通过这一平台,委员们能够现场给市民提供解释和咨询,说事实,讲道理,传递理性声音,同时在与各方的碰撞、交锋与反思中使自己得到提升,让自己的履职更专业,更有水平。

湖北为协商民主提供的成功案例

人民政协工作的最大特点是协商性、参与性、有序性,采用沟通、协商、引导、参与的合作方式,而非行政命令来解决治理中的问题。笔者用两个典型案例来说明:

一是湖北省政协举办的月度协商座谈会。这两年省政协大力加强协商民主建设,学习全国政协双周协商座谈会的做法,着力打造月度协商座谈会品牌,极大增强了政协工作活力和协商议政的成效。两年来,通过十八次月度协商座谈会的实践,可以感受到党委政府领导,尤其是部门的负责同志,来参加政协协商的积极性较以往明显提高。通过政协的协商,一些过去多有扯皮、想做却做不了的事情,在政协这个协商平台上可以转化为社会共识或推动形成共识,转化为党委政府的再次督办和重视,转化为各方面的支持,最终促成问题的解决。

另一个例子是湖北仙桃市新建垃圾焚烧厂事件。2016年,仙桃市一个已经建设两年还未投入使用的垃圾焚烧发电厂,遭到邻地群众公开游行喊停,引发了一个不小的群体事件,仙桃市政府宣布停建发电。停建以后事情是平息了,但修建垃圾发电厂涉及多数人的共同利益,不建又不行,但怎样重启?最后是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进来,通过调研、提案,提出合理的意见建议,就群众关切的赔偿问题、安全性问题进行了充分论证,对重启垃圾发电厂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与群众进行沟通,弥补了过去协商不够的问题,最终重启了这个发电厂的建设。

从以上案例不难看出,人民政协的建言献策,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协商本身就是参与,协商的过程就是吸引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国家治理的过程。中国式协商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是中国式治理的一种方案,也是我们中国方案对世界的重要贡献。

现代治理能力建设对“会协商”提出了新要求

要坚持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于协商活动之中。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是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方式。协商在党委的领导下进行,协商计划要经过党委批准,要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于协商之中,突出体现在“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协商民主在给人们提供广阔参与空间和机会的同时,也内在地要求人民提升参政议政水平,把实现自身利益和维护国家利益有机统一起来,从而形成一种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良性互动过程。

要实现政协协商与其他协商的联通互动。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统筹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人民政协协商与其他六种协商具有同一性,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的组成部分,他们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交融,共同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发展。政协协商已初步形成完整的制度程序,在载体渠道、内容机制、目标程序等方面已有了清晰明确规定,保障社会各界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有广泛、持续、深入参与的权利。人民政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承担着经常性的协商任务。因而在加强政协协商与政党协商的协同方面,通过向党委报送民主党派的意见建议,举办会议邀请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政协各界别代表与党委同志进行直接协商,开展民主党派与政协专门委员会的联合调研等形式来实现团结和增进共识。在加强政协协商与人大协商的协同方面,完善“党委动议、人大决策、政府执行、政协协商”的运行机制。在加强政协协商与政府协商的协同方面,人民政协已探索实践了许多有效的衔接途径,例如,列席人大会议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等,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听取政协委员发言,政协委员的提案由党政及其部门办理,政协委员围绕政府重点工作开展调研视察等。在加强政协协商与人民团体协商的协同方面,加强各专门委员会与人民团体的联系,充分发挥人民团体及其界别委员在密切联系群众、增进社会各阶层和不同利益群体共识中的作用。在加强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的协同方面,充分发挥基层政协委员的作用,积极参与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的协商。在加强政协协商和社会协商的协同方面,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中的政协委员作用,推动社会组织有序开展协商,更好为社会服务。

要提升政协能力,努力达成最大共识,找到最大公约数。提高政治把握能力。政治属性是人民政协的鲜明特点和政协协商的本质属性。政协的政治把握能力,就是指把握方向的能力。政协是政治组织,没有政治把握能力、政治引领能力,就没有凝聚力、影响力,也不可能从严要求。提高调查研究能力。调查研究能力是政协的看家本领,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政协相对来说,时间较为宽裕,在调查研究方面更系统、深入,更实在、具体,这才是政协应该有的调查研究,才能体现政协的专业水平。提高联系群众能力。人民政协来自人民、为了人民。要吃透两头,除了准确把握党委政府的方针政策外,还要懂得社情民意,要了解群众真实的想法,及时将收集到的民情民意,以提案、社情民意信息等方式向党委政府反映,合理引导群众诉求,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不断增强服务群众的本领。提高合作共事能力。政协要为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在政协更好履职、发挥作用创造条件。引导政协委员中的共产党员和政协机关中的共产党员广交、深交党外朋友,尤其加强与新兴社会阶层代表人士的交流交往。各党派、团体、界别也要善于合作共事,为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凝聚强大正能量。

(作者系湖北省政协秘书长)



编辑:付鹏

关键词:湖北省政协 政协 有事好商量 协商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