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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肇光: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走好特色乡村振兴道路

2018年02月05日 15:42 | 作者:吴肇光 | 来源: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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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福建社会科学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 吴肇光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我国“三农”发展进程中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是在深刻认识我国城乡关系、变化趋势和城乡发展规律的基础上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是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矛盾的必然要求,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根据党中央部署和福建实际,福建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对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明确提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把握总要求,走好特色路,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这是福建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行动纲领,是做好新时代福建“三农”工作的根本遵循,不仅赋予了新的时代要求,也极大地提高了乡村全面振兴的标准。

始于2012年开展的“千村整治、百村示范”行动计划,可视为福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的发端。2013年10月,福建被国家标准委和财政部列入首批开展农村综合改革美丽乡村标准化试点省份之后,根据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新福建的战略要求,陆续制定出台了《福建省美丽乡村建设指南》《实施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关于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涉及乡村振兴的政策文件,对指导和规范全省美丽乡村建设、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打造“福建版”美丽乡村建设模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目前,全省已有三分之一村庄开展美丽乡村建设,75%行政村实现生活垃圾常态化治理,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系统全面运行。从村级网格化管理公共服务中心、工业社区生活服务中心到社会治安立体防控指挥中心,福建特色乡村振兴道路形成了一批典型示范村庄和“样本式”的可贵经验。如“沙县经验”、“晋江围头经验”“龙岩南江模式”“泉州模式”等。然而,我们也要看到,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最大的发展不平衡是城乡之间发展的不平衡,最大的发展不充分是农业农村发展的不充分。一些地方在编制村庄规划时,存在规划可操作性不强、村民主体意愿没有充分表达等问题;一些地方在美丽乡村建设中,偏离村庄整治重点,还存在建大亭子、大牌坊、大公园、大广场等现象,有的甚至存在破坏乡村风貌和自然生态等问题;或是脱离乡村实际,照搬套用城市模式。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和污水垃圾治理等乡村振兴之路任重道远。

进入新时代,福建要走好特色乡村振兴道路,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工作重中之重,立足福建实际,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目标、更有力的举措,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新时代福建“三农”发展,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在具体工作实践中要重点把握以下八个方面:

突出融合发展,形成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乡村的振兴和发展重点要发挥乡村的功能,实现乡村和城市的融合,以新型城镇化引领乡村振兴。要树立城乡融合发展的理念,实施城镇化与村镇化双轮驱动发展战略,坚持城乡一体化发展,体现农业农村优先原则,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在农村,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推动城乡要素、产业、居民、社会和生态融合,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实现城乡共建共享共荣和城乡居民生活质量的等值化。

突出共同富裕,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要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运行机制,健全有利于农业资源要素流动配置的体制机制,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增添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保证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突出质量兴农,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既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农业自身发展问题倒逼下的客观要求。要落实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实施质量兴农战略,加快推进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夯实农业生产能力基础,构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体系,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不断提高农业创新力、竞争力和全要素生产率,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由主要满足量的需求向追求更加注重满足质的需求转变。

突出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以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为契机,以农业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准,深入贯彻主体功能区制度,构建优势区域布局和专业生产格局,把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的供给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以绿色发展引领生态振兴,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强农村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治理,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增加农业生态产品和服务供给,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实现百姓富与生态美的有机统一。

突出文化兴盛,传承发展提升农耕文明。乡村文明是中华民族文明史的主体,村庄是乡村文明的载体,耕读文明是我们的软实力。福建的传统民居和传统村落在全国乃至全世界都有重要地位,我们要充分发挥传统文化在农村底蕴深厚、流传久远的优势,倡导现代文明理念和生活方式,注重培育良好生活习惯和文明乡风,推动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留住文化的根,让人记住乡愁。要遵循乡村发展规律,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传承发展提升农村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农村公共文化建设,开展移风易俗行动,提升农民精神风貌,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

突出乡村善治,创新现代乡村治理体系。乡村治理水平关系党和国家的政策能否得到有效落实,也关系农民切身利益。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形成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乡村治理机制,全面提高农村基层治理水平。要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建设平安乡村,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

突出精准扶贫,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要确保全省现行标准下贫困人口实现稳定脱贫,关键要系统推进、稳定成效,从群众“痛点”找药方,把扶贫规划与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等规划紧密联系起来,抓紧实施一批惠民生、补短板的重大项目,着力提高发展的协调性和平衡性。要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瞄准贫困人口精准帮扶,聚焦深度贫困地区集中发力,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强化脱贫攻坚责任和监督,采取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集中的支持、更加精细的工作,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

突出党的领导,提高党的领导能力和水平。切实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确保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加强乡镇服务型政府建设,发挥好基层党组织在农村各类经济、社会组织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新时代党领导农村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以扩大有序参与、推进信息公开、健全议事协商、强化权力监督为重点,明确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机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定位及相互关系,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加强“三农”工作干部队伍的培养、配备、管理、使用,优化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结构,形成人才向农村基层一线流动的用人导向,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农村工作队伍。

编辑:位林惠

关键词:乡村 发展 农村 振兴 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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