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要论>锐评 锐评

政府资助“民告官”是双赢之举

2018年02月09日 14:28 | 作者:丁家发 | 来源:红网
分享到: 

2月1日上午,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南通市司法局、南通市政府法制办联合发布《南通市行政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试行)》,从2018年2月1日起实施。《规定》将有效整合社会法律资源,南通市政府今年出资150万元帮老百姓请律师,支持民告官,帮助当事人更理性、更充分地参与行政诉讼,为“官”“民”平等对话、良性沟通、解决纠纷架起一座便捷的桥梁。(2月6日《中国青年报》)

“官”“民”平等对话,有助于化解双方的矛盾和纠纷。江苏南通市今年由政府出资150万元援助“民告官”,不仅能引导和鼓励民众通过公平公正的司法途径,解决与政府部门之间的纠纷,也能促进政府部门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减少不必要的矛盾和纠纷,可谓双赢之举。这笔钱花得值,也值得各地政府借鉴和推广。

不可否认,对于“民告官”案件,以前很多地方政府部门都是非常抵触的,觉得很没有“面子”,于是暗中通过威逼、利诱、恐吓等多种方式,迫使打官司的民众撤销案件。如今随着法治社会的进步,虽然“民告官”已是平常之事,政府部门也不再避之唯恐不及,但还是有不少民众不愿意打“民告官”的行政诉讼案件,一方面,他们担心人民法院也属于政府部门,“官官相护”而打不赢官司;另一方面,打官司要聘请律师、缴纳诉讼费等等,需要一笔不菲的费用,而一部分经济条件较差的民众负担不起,就只有放弃走司法途径来解决与政府部门之间发生的纠纷。

然而,不打“民告官”的官司,不是说这些民众选择忍气吞声,不去和政府部门交涉维护自己的利益,他们往往通过信访,甚至采取极端行为的方式与政府部门“抗衡”。由于大部分的行政纠纷,信访部门一般难以定性和处理,少数民众无休止的信访,也牵扯了政府有关部门的不少精力,最终纠纷还是需要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而极少数人采取跳楼、行凶报复等极端方式来“要挟”政府部门解决纠纷,又很容易引发人间悲剧,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因此,政府主导来引导和鼓励民众通过司法途径“民告官”解决纠纷很有必要,能有效减少其他途径给政府部门带来的困扰和麻烦。

其实,江苏南通市资助“民告官”,就是政府在引导和鼓励民众用行政诉讼解决“官”“民”纠纷。其一,政府出资帮民众请律师,为民众打官司节省了一笔费用,民众何乐而不为呢?其二,政府资助“民告官”,让民众看到了政府的善意,也看到司法途径的公平公正,不再担心“官官相护”打不赢官司的问题。其三,在平等对话的法庭上,通过法官的公正裁决,能让双方心服口服,有利于解决“官”“民”之间的纠纷。在政府的大力引导和鼓励下,“民告官”的案件必将多起来,而采取不当信访、极端行为等非诉讼方式的民众就会越来越少,因而能节约大量的社会资源,政府部门也会少了很多麻烦。

“民告官”案件增多和成为常态化,也倒逼各级政府部门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减少和避免行政过程中的一些不当或违规违法行为,否则,打官司败诉就在所难免。总之,江苏南通市由政府资助“民告官”的这笔钱花得非常值得,必将大大提升当地政府部门依法行政的水平,从而树立政府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对构建和谐、稳定的法治社会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民告官 政府 政府部门 民众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