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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中央:加大改革力度,切实减轻实体经济企业负担

2018年03月05日 21:18 | 作者:廉维亮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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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5日电(记者 廉维亮)减轻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税费成本,切实降低实体经济负担,对推动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有重要意义。2017年国家明确提出减税降费,也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根据民建中央去年开展的调研发现,目前一些实体经济企业税费成本并没有明显降低,甚至还出现个别行业企业税费成本不降反增的现象,企业的获得感有待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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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调研了解到的情况,民建中央认为,目前企业现行税费标准仍然较高,部分税费减负政策落实不到位,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营改增之后出现了许多诸如工程服务类企业实际税负不降反升等新问题。

为此,民建中央向本次政协大会提交了《关于切实降低实体经济负担的提案》,其中提出,要清理多头行政收费,减少涉企收费自由裁量权,坚决取消相关事业单位不合理收费,杜绝中介机构利用政府影响违规收费以及行业协会商会强制企业入会或违规收费行为。同时,注重规范、简化税费体系,降低制度性税费率,将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附加计入正税中,以减少税费项目,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对政府相关部门之外的责任主体加强督导,促使其尽快出台相关配套措施并落实。建立并公开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等涉企收费目录清单。”提案中提出,要明确责任主体,使降低税费政策落到实处,切实做到“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企业放心交费,部门明白收费”。

此外,民建中央建议缩短企业融资链条,清理整顿不合理金融收费,降低企业融资费用。强化金融监管,规范担保、评估、登记、审计、保险等企业融资过程中的收费行为。

针对部分工程企业税负增加的情况,提案提出,应当进一步完善“营改增”政策,对到外地施工的企业,国家统一制定附加税费标准。企业在施工地已经缴纳所得税的,回原籍后允许抵扣相关税收。


编辑:王慧文

关键词:民建中央 企业 税费 收费 实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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