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专题>2018全国两会专题报道>读原创 读原创

颜明委员:应明确社保费征收主体为地税机关

2018年03月07日 15:39 | 作者:张春莉 |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7日电 (记者 张春莉)  “从企业缴费情况看,全职能征收模式的征管质效高于核定征收模式,税务机关据实征收的模式强于社保经办机构核定征收的模式。”全国政协委员颜明如是说。

下载

网络图

“在‘减税降费’的大环境下,社保费高达42%的名义缴费费率成为目前企业最大的负担。同时,社保费核定机构和征收机构多元化、核定费额差异化、选择性参保缴费等征管问题还比较突出,不利于企业成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颜明表示,社保费征收机构不统一,增加了缴费成本;缴费基数不准确,管理漏洞较大,社保费综合费率不公,影响参保遵从度。

为此,颜明建议,应明确我国社保费征收主体为地税机关,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地税务机关“全职能征收、据实征收”社保费,构建完善“税务征收、财政管理、社保使用、审计监督”的“四位一体”社保费征缴管理体系。

编辑:刘小源

关键词:征收 社保费 地税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