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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东花委员:消除性别歧视政府部门要作出表率

2018年03月08日 15:14 | 作者:奚冬琪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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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8日电(记者 奚冬琪)“中公教育网站显示,广东某市面向全国选调公务员576名,一半以上岗位限男性。湖南省人社厅官网显示,2017年8月,省直机关面向全省公开遴选公务员110名,有30个岗位明确“限男性”,占遴选总数的27.3%……”在谈起近期有关公务员招录设置性别要求比较突出的问题时,全国政协委员赵东花不无担忧地表示,随着近年来国家人口政策的变化,特别是全面二孩政策的贯彻落实,公务员招录性别限制现象在地方和国家公务员招录中同样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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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图

“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下,我国妇女事业取得了重大进展,妇女参与国家公共事务管理的人数不断增加。党的十九大又再次重申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因此,当下出现的公务员招录设置性别要求问题应尽快得到重视和解决。”赵东花表示,虽然有一些客观情况,但无论出于什么理由或原因,公务员招录绝不能违反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宪法基本原则。

“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就业权利,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特别是公务员招录设置性别要求,会产生严重社会影响。”赵东花认为,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应发挥公共部门的示范表率作用,认真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依法办事,不在招录公告上设置性别要求。她建议人社部门应重视公务员的招录和遴选工作,切实履行职责,加强考前的备案审查和监督工作,及时纠正错误做法。同时,应加强对公务员招录的监管,及时受理就业歧视投诉,依法查处用人单位违法行为。

编辑:刘小源

关键词:公务员 招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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