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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标准高出国家6倍的南京治污

2018年03月08日 20:44 | 作者:高杨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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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8日电(记者 高杨)“推进污染防治取得更大成效。巩固蓝天保卫战成果,今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要下降3%”“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引领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江苏代表团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全国人大代表、南京市市长蓝绍敏发言时,他提到的南京排污标准高出国家六七倍引起全场代表赞叹,有代表将南京“治污”前冠以“铁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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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图

记者注意到,蓝绍敏发言的主旨是如何实现南京的高质量发展,他提出了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靠生态建设来保障。如果不打好污染防控攻坚战,就谈不上绿色发展、更谈不上实现高质量发展,这一点上,南京市态度坚决,主动作为。

打赢三“硬仗”,高指标倒逼企业降低污染排放

据蓝绍敏介绍,为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南京市确定了三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80%、全市域消除劣V类水体的目标。“今年我们将通过打好三个方面的硬仗,挂牌督办十大重点项目的硬措施,再关停40家化工企业,整治42家铸造企业,确保全年万元GDP能耗下降4%、煤炭消费总量减少250万吨以上、全市域基本消除黑臭水体,为三年目标完成打好基础。”    

三方面硬仗主要包括:大气、水环境和土壤固废治理。

大气方面,南京市把减煤作为重中之重。提出把250万吨压减任务分解到每一个企业,落实到每一个项目,明确到每一个时间节点,并建立预警机制,对超耗企业,该用行政措施的决不手软,该上经济手段的决不含糊。并提出,突出抓好电煤压减,对重点企业实施煤炭消费指标和污染物排放指标“双监控”,一旦发现问题要在第一时间依法采取相应措施。同时,要强化尾气污染治理。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将国Ⅰ标准汽油车纳入限行范围,尽早全面使用国Ⅵ汽油,持续淘汰老旧车辆等。

水环境治理方面,南京市提出一是要保护好饮水。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整治任务,加快建设应急备用水源地,确保饮用水100%稳定达标。二要治理好污水。注重源头减量,全面整治工业点源、生活污染源、农业面源,大幅削减入水污染物总量。三要巩固好清水。在基本消除建成区黑臭的基础上,持续做好河道清淤、引水补水、日常管护等工作,同步推进非建成区黑臭河道整治。

在土壤固废治理上,南京市提出一要治理脏土。尽快摸清土壤污染现状和底数,开展农用地污染状况详查,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负面清单,有序实施重点地块治理与修复工程。二要管住危废。加快构建满足全市产业发展需要的危废处理利用系统。三要垃圾分类。对单位生活垃圾实施强制分类,同时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推进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20%。

如何保证打赢三“硬仗”?蓝绍敏的答案是,运用经济杠杆,倒逼企业降低污染排放。“今年南京实行排污费改征环保税,我们自加压力,明确水和大气污染物每污染放量都是国家最低标准的六到七倍以上,远高于全国同类城市水平。”蓝绍敏坚信,虽然短期内政府和企业经受的痛苦多了一点,但倒逼的结果一定是发展质量更高,走得更远。

制定全国首部聚焦长江岸线保护的地方性法规     

南京地处长江下游,是长江经济带的重要一环。长江经济带横贯东西、辐射南北、通江达海,是我国人口经济产业最为密集的经济轴带。近年来随着开发强度增大,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趋势日趋严峻。为此,党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导向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去年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次重申这一原则。那么处在长江经济带的南京如何落实?

蓝绍敏说,南京是江苏唯一的跨江布局的城市,拥有197公里的长江干线,长江干流岸线占到全省28%,长江生态保护是南京面临的一个重要任务,两会前的2月底,南京召开了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审定通过了《南京市长江岸线保护条例》,这是全国第一部聚焦长江岸线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南京市将全市一半以上的长江岸线划入到保护、保留区的范畴,这就要倒逼保护质量的提升,保护责任的落实,保护工作的推进。真正把总书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要求落到实处,为长江永葆生机活力做出南京贡献。


编辑:李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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