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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尚希委员:个税起征点取决于生活成本测算

2018年03月08日 20:51 | 作者:孙金诚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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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8日电(记者 孙金诚)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上提出,2018年将合理调整社会最低工资标准,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那么,个税改革起征点应调整到什么水平?如何改?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认为,个税起征点的高低取决于生活成本的测算,税率改革的关键是落实而不是制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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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起征点重点看人民的生活成本和专项扣除情况,体现个性化。免征额体现普惠,覆盖生活成本,并留有余地。测算一个数以后,提交人大。不过,测算数据只是一个依据,会根据大家的意见再调整,寻求最大公约数,然后通过法律,形成实施方案。”刘尚希表示,“国家的钱袋子与个人钱袋子必须综合平衡,一旦失衡,偏向任何一边就会导致公共风险,最终危及到所有社会成员。”

“个税改革涉及很多基础性工作,这些征管的基础设施没有建立起来之前,讨论个税如何大改革都是‘空想’。”刘尚希认为,个税改革需要综合考虑,个人税收财产的信息系统必须要把所有人的情况摸清楚。个税不能停留在个人所得税征收制度方面,还要看个税征收意义的定向人征收方面是否匹配。既要分类进行,还要进行个人收入财产信息系统建设。个人收入财产信息系统对于税改和个税法的修订有很多的约束作用,个税法修订后需要落地,而落地取决于现有的综合管理能力和水平。如果做不到,落地就会变形,不但不能促进公平,反而会影响公平。“这不是那么容易的,这些基础信息没有建立起来,讨论如何收税都是空想。也就是说,个税改革的关键是落实而不是制定制度。”

目前,有人提出建立以家庭为单位的所得税计征制度。

刘尚希认为,以家庭为单位来征收难度很大,很多规则还未建立,无法准确把握。“以家庭征收,必须有家庭核算,政府必须对家庭所有的财产和收入一清二楚,而财产包括股票、债券、古董等,如果这些信息不清楚,则会带来更大的不公平。”

编辑:吴静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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