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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桂荣委员:深化国有企业监事会市场化改革

2018年03月09日 08:40 | 作者:照宁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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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背景:1993年,《公司法》出台,并于1999、2005、2013年三次进行修订,规范了国有独资公司等国有企业的监事会设置、权责等。2000年,国务院公布了《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开始实行国有大型企业外派监事会制度。2003年国务院国资委成立后,监事会纳入新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成为出资人监督的专门力量。各地国有企业也都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向国有企业派出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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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9日电(记者 照宁)“多年来,国有企业监事会在及时发现问题与风险、防止企业国有资产流失、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国企市场化改革的深入推进,现有国有企业监事会体制、机制的弊端也越发明显。”国桂荣指出,现有国有企业监事会运行机制行政化,监事会主席和专职监事大多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存在履职专业化程度不高、权责不对等的情况,难以适应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的要求。

对此,国桂荣建议,改革调整监事会人员来源渠道过于单一的做法,提高国有企业监事会人员市场化选聘比例;为适应市场化选聘专职监事的需要,切实提高选聘监事人员的质量,按照分级管理原则,由国务院国资委及地市级以上国资监管机构分别建立专职监事人才库,并健全入库管理与动态调整机制及加强学习培训,完善监事人员的岗前培训与定期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监事人员的专业化水平;去除监事会人员的行政身份,建立权责对等的考核机制,参照企业董事、高管的待遇合理确定监事会人员的薪酬水平,建立收入水平与履职责任、监督成效相挂钩的绩效考核体系,并探索延迟支付、追索扣回等制度,在激发监事会人员履职积极性的同时,增强对监事会人员的约束。

编辑:王慧文

关键词:监事会 国有企业 市场化 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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