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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桂荣委员:切实提供台胞同等待遇解决台胞现实困难

2018年03月10日 15:30 | 作者:照宁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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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背景: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我们将扩大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实现互利互惠,逐步为台湾同胞在大陆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大陆同胞同等的待遇,增进台湾同胞福祉。”当前两岸关系发展已进入“深水区”。

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9日电(记者 照宁)“要切实针对台胞的需求,为其在大陆生活、学习、创业、就业提供与大陆同胞同等待遇。”全国政协委员、厦门市副市长国桂荣在经过与台胞的访谈、问卷调查等实际调研中发现,目前台胞证是采用8位数字排列,在网上处理交通违规、办理金融保险业务等方面存在诸多不便。问卷显示90%台胞认为这一问题亟待解决。升级后,不仅使台胞证与大陆居民身份证在使用便利性上更为一致,也有利于进一步增加“两岸一家亲”的亲近感。对此,国桂荣指出,应比照大陆居民身份证,将卡式台胞证升级为18位特征组合码,纳入社会信用统一代码管理,使台胞证在大陆使用更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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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的受访台胞希望进一步拓展涉台政策获取渠道。90%台胞了解大陆的惠台政策是通过亲友介绍,60%通过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等。”国桂荣介绍说,由于没有专门的网站,台胞从网上了解相关政策比较不便,即使偶尔在网上查询到一些惠台政策,也无法确认其真实性和权威性,具体细节更无从了解。因此提出建议,应由相关部门牵头,建设专门的惠台政策网站,不定时发布由相关业务部门讲解近期惠台政策细节的讲座视频;加强双向交流,设立专门部门进行政策解答,及时回复在线咨询等,同时加强对台宣传的审核把关。

目前大陆已开放律师、医师、注册会计师等53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如福建省2017年在工程、经济、农业和卫生等4个专业方面向台胞开放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但台胞希望能直接认可在台湾取得的专业资质,即“两岸互认”或“大陆单方认可”。因此国桂荣认为,应由国家相关部委牵头,开展大陆与台湾执业资格互认可行性研究。

“国民待遇”是指“一国给予外国人(主要是自然人和法人)的民事法律地位不低于其给予本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即给予外国人与本国人同等的待遇”。一个主权国家下的两岸关系中使用“国民待遇”一词,将损害我国国家主权。“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之后,不断有台胞呼吁要求获得与大陆居民相同的“国民待遇”(实际应是同等待遇)。如不少知名台商如台湾旺旺集团董事长蔡衍明等多次在不同场合提出要赋予台商‘国民待遇’”,对此,国桂荣表示,应加强宣传,明确“同等待遇”不是“国民待遇”,这将有利于增强台胞归属感和获得感,更将有利于促进两岸同胞“心灵契合”。

编辑:王慧文

关键词:台胞 国桂荣 大陆 国家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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