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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庄:让乡村文明蔚然成风

2018年03月10日 16:22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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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庄

3月10日,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这是刘晓庄委员作大会发言。 新华社记者 燕雁 摄

乡风是一个地区家风民风的集中体现,也是反映政风社风的一面镜子。中共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中央高度重视乡风文明建设工作,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正党风、促政风、带民风,村风民风逐渐好转,乡风文明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亟待采取措施予以治理。

一些乡村炫富攀比之风盛行,红白喜事讲排场、比阔气,背不起的“人情债”严重扭曲了亲情乡情;一些乡村封建迷信沉渣泛起,地下非法宗教组织蠢蠢欲动;一些乡村黑恶势力死灰复燃,村霸“混混”插手基层政权横行霸道;一些乡村赌风陋习难除,搓麻来点“小意思”,打牌加点“兴奋剂”,结果“打工挣钱一年,一夜全部输完”。此外,在近年来的精准脱贫工作中,一些帮扶对象物质精神都贫困,有的懒病缠身,“站在墙角晒太阳,等着政府救济粮”,有的把贫困归结为命中注定,得过且过,甚至四处烧香拜佛,等着天上掉馅饼。凡此种种,令人扼腕痛惜!

“风俗者,天下之大事,求治之道,莫先于正风俗。”良好地方风俗是一种强大的正能量,能够滋润人心,涵养灵魂。当此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之际,应上下联动,德治法治自治并举,全面鼓荡起乡村文明的东风,荡涤一切恶风陋习,让农村焕发出蓬勃向上、积极向善的文明新气象。建议:

1.强化党风政风引领。配强村“两委”班子,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在乡风文明建设中的领导地位。进一步优化风清气正的乡村政治生态,着力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侵犯农民利益的“微腐败”,对贪赃枉法、徇私舞弊者依法严惩,绝不手软。充分发挥法治在乡风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提高县乡干部的依法办事能力,促进农村基层干部遵纪守法、守廉知耻,形成浓厚的干部示范、群众参与的乡风文明创建氛围。

2.开展专项治理。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查处一批性质恶劣、对治安环境造成巨大影响的案件,严厉打击采用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乡村换届选举,并深挖背后保护伞以形成震慑。依法遏制邪教、非法宗教在乡村的传播,坚决打击黄赌毒、盗拐骗等犯罪行为。对乡村恶风陋习进行重点整治,狠刹炫富攀比、奢侈浪费之风,铲除家族势力、非法宗教势力的孳生根源。加强宣传,弘扬正气,引导群众崇尚科学、反对迷信,还农村一片风朗气清的净土。

3.发挥乡贤作用。挖掘、传承、发扬、创新优秀传统乡贤文化,对地方先贤文化资源进行开发利用,打造健康的祠堂文化、家族文化品牌,“以文化人”,让传统乡贤文化泽被乡里;同时,积极培育有德行、有才能、有声望的新乡贤,加强对农村“田秀才”“土博士”等能人的培养,鼓励心系故土的有识之士返乡创业,倡导城里“公家人”退休后“告老还乡”,让文化道德正能量引领新的乡风民俗。

4.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落实《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进一步推进村委会规范化建设。推动制定符合法治精神、具有地方特色的乡规民约,建立执行保障机制,充分发挥其约束社会行为、保障公共利益、化解矛盾纠纷的积极作用。健全乡风文明督导、激励、考评、奖惩等制度,构建乡风文明建设责任追究的长效机制。发挥村民主体作用,推动建立文明乡风理事会,结合当地实际,规范农村婚丧嫁娶各项仪式活动,制定人情礼金标准,引导群众持守节俭美德,让乡村文明之风,吹遍中国广袤乡村的每个角落。

编辑:张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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