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德江:五年共作出21件授权决定和改革决定

2018年03月11日 16:14|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3月11日下午3时,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投票表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

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受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张德江向大会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新华社记者 鞠鹏 摄

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受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张德江向大会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新华社记者 鞠鹏 摄

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 新华社记者 王晔 摄

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 新华社记者 王晔 摄

以下为报告实录:

张德江:完善授权决定和改革决定工作机制。针对与现行法律规定不一致、修改法律尚不成熟、需要先行先试的改革举措,依法作出授权决定或改革决定。适时听取审议试点工作情况报告,加强监督和成效评估。对需要继续探索的改革举措,决定延长试点期限或纳入新的试点加以完善。对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通过修改完善相关法律予以复制推广。五年来,共作出21件授权决定和改革决定,涉及自由贸易试验区、农村集体土地制度、司法体制、国防和军队等方面的一批重大改革。

编辑:李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