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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慕仁委员: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司法保护工作的建议

2018年03月15日 14:51 | 作者:张春莉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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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15日电(记者 张春莉)“全国司法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加强资源环境保护的战略,牢固树立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生态文明理念,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坚持惩防并举,不断健全和创新工作机制,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谈到生态环境和资源司法保护,全国政协委员刘慕仁如是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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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图

他认为,目前在生态环境和资源司法保护中还存在“两法衔接”工作机制有待完善、群众法律意识有待提高、违法犯罪成本低、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案件办理难度大办案成本高等亟待解决的问题。

为此,刘慕仁委员呼吁:

完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制定联席会议、案件移送、案件信息相互通报、联络员、联合执法调查制度。进一步明确行政处罚案件移送刑事司法的行政执法及侦查取证的标准和要求。建立信息交换平台,做到案件材料网上移送、网上受理、网上监督和网上交流,从而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互补优势和资源共享,形成保护生态环境和资源的合力。建立案件专业咨询协助制度。司法机关在办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过程中,在证据固定收集、数据分析定性方面,需要环保主管部门提供专业咨询协助的,可提出书面商请协助函,环保主管部门在收到函件后要及时出具专业咨询意见。

加强法治宣传。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加强环保执法部门和司法部门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专项宣传工作,重点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专题学习培训,明确企业在各自行业中的保护生态环境和资源的责任和义务,签订责任书。建立环保监督网络平台,方便公民举报及行政执法部门、司法机关依法监督。

完善相关法规。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完善相关立法,适当提高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的量刑幅度、刑罚种类档次,加对生态环境和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建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尽快出台生态环保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指导意见,规范办案流程、明确证据标准、出庭要求等。


编辑:李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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