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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民告官”路径已全面畅通

2018年03月16日 08:33 |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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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青报:作为一个在法院系统工作了30余年的资深法律人,您是怎么看待司法的?

江必新:司法是化解社会矛盾、缓解社会冲突、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窗口,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将矛盾诉求引进法治的轨道,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理性维权,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手段之一。

北青报:我们注意到,近几年来,“民告官”也就是行政诉讼非常引人关注。不知道这项制度究竟能发挥什么样的作用?

江必新:行政诉讼是国家重要的、基础性法律制度之一。实践证明,我国的行政审判工作在国家治理中已经和正在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特别是自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对于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法院坚持当场受理、当场登记,不留模糊空间、不搞“土政策”,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权。长期困扰行政诉讼的“立案难”问题得到基本解决,人民群众选择行政诉讼解决“官民矛盾”的路径全面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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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青报:行政诉讼保护的权利范围有哪些?

江必新:行政诉讼保护的权利范围正在不断扩大。

从过去的人身权、财产权等,已经扩展到受教育权、劳动权、知情权、公平竞争权、环境权、社会保障权等社会权利。

各级法院依法妥善审理新类型行政案件,切实加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

行政审判的司法公信力明显提高

北青报:如果发现政府确实违法,法院能怎么做?

江必新:法院通过对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不断加大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监督力度。对于违法或者显失公正的行政行为判决撤销、确认违法或无效、变更或判决重新作出行政行为。对于行政主体行政不作为,依法判决其履行法定职责或确认违法,有力促进行政机关依法积极履责,以提高政府效能。

此外,各级法院还通过向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建立联席会议和信息交流制度、向全社会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等活动,建立司法与行政的双向促进关系,推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经济社会管理职能。

北青报:这些年来,真正通过和政府打官司来寻求司法救济的多吗?

江必新:十八大以来,人民群众通过行政诉讼途径获得司法救济的渠道全面畅通。

2015年5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全国法院受理一审行政案件达到286015件,同比上升58.76%;仅2015年5月就受理一审行政案件2.6万件,同比上升221%,当场立案率超过95%。

2012年以来,全国法院共审理一审行政案件108.139万件,办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18.7517万件,有力保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有力推动了法治政府建设。

最高人民法院新收行政案件更是呈现井喷式增长,2014年为396件,2015年上升为911件,2016年激增为2841件,人均结案达到126.72件,创造了自1988年行政庭成立以来的最高历史纪录。

为行政审判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北青报:外界特别担忧的是,“民告官”容易被不当干预。

江必新:为避免不当干预,提高司法公信力,十八大以来,全国各级法院积极探索了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行政案件管辖制度,通过异地管辖、交叉管辖、集中管辖等多种方式,探索出各具特色的管辖制度和丰富的改革经验。

比如,2014年底上海、北京两地先后挂牌成立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成为首批跨行政区划的试点法院。

比如北京市四中院2015年共受理了以区、县政府为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1397件,占受理案件总数的73.8%,是2014年全北京市法院受理同类行政案件总数216件的6.5倍。2016年,该院受理一审行政案件2893件,比2015年又增长107.09%,达到2014年同类案件总数的13.4倍。

编辑:李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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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行政 案件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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