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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明勇:优化“一带一路”贸易合作机制

2018年03月19日 10:09 | 作者:刘洋 |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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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政协副主席赖明勇呼吁,加强“一带一路”相关国家贸易合作制度安排。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特别是还未加入WTO的国家,关税仍处于较高水平,通过双边、区域谈判降低关税壁垒仍有较大努力空间。”赖明勇认为,一方面降低关税壁垒大有可为。另一方面应对非关税壁垒则需“审时度势”———对于较多使用反倾销等贸易保护措施的国家,可通过外交交涉促使其减少调查中的不合理、不规范做法,尽量减少贸易救济措施的使用频率;对于较多使用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国家,可在WTO框架下督促其加强相关措施、标准的透明通报,减少对贸易的不必要阻碍;同时还可利用落实WTO《贸易便利化协议》的有利时机,有步骤有计划地督促各国简化通关手续、保障货物畅通。

如何全面深化与沿线国家产业合作?赖明勇认为,推动高端产品领域上下游产业链和关联产业协同发展,要加强在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新兴产业领域的深入合作。进一步拓宽油气进口渠道,丰富合作类型和领域。进一步优化中国与南亚、中亚农产品贸易环境,加强农产品贸易通关合作,加快农产品快速通关口岸建设。建立出口农产品生产基地,推动农产品加工贸易发展,挖掘贸易新增长点。

赖明勇还建议,探索“一带一路”国家建立全球价值链规则制订与利益分享机制。通过探讨如何协调沿线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营商环境和建立与国际高标准贸易投资规则相适应的法制体系,实现国际规则与内部规则的良性互动,进一步提升沿线国家参与价值链利益分配能力的路径,优化沿线国家贸易竞争,促进贸易互补,深化和融合“一带一路”相关国家间的贸易合作关系。

编辑:位林惠

关键词:一带一路 贸易 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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