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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视听”有“禁”才有“金”

2018年03月23日 15:22 | 作者:殷建光 | 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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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日,国家广电总局下发特急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视听节目传播秩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针对当下部分网络视听节目非法抓取、剪拼改编的行为,以及各类节目接受冠名、赞助等方面进一步规范管理。(3月22日北京商报网)

这些年,网络视听节目发展如火如荼,但是,泥沙俱下,存在不少问题,一些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播出不规范,有的节目歪曲、恶搞、丑化经典文艺作品,擅自截取拼接经典文艺作品、广播影视节目和网络原创视听节目的片段,或者重新配音、重配字幕,以篡改原意、断章取义、恶搞等方式吸引眼球,非法网络视听平台及相关非法视听产品作为冠名,为非法视听内容在网上流传提供了渠道。这种现象是网路视听节目事业发展的毒瘤和绊脚石,阻碍网络视听事业在健康的道路上扬帆远航,因此,必须进行整顿,必须进行规范,对于某些投机取巧,挂羊头卖狗肉的做法必须进行禁止。

“网络视听”有“禁”才能有“金”。禁止了丑陋的、畸形的、违规的、不正当的,才能让人们的智慧与精力走上正确的轨道;才能腾出更多的精力和市场打造更多原创的,健康的网络视听节目,才能让网络视听节目有精品,有金品。《通知》要求,坚决禁止非法抓取、剪拼改编视听节目的行为;未取得许可证的影视剧、未备案的网络原创视听节目,以及被广播影视行政部门通报或处理过的广播影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对应的片花、预告片也不得播出;加强对各类节目接受冠名、赞助的管理,需事先核验冠名或赞助方的资质,不得与未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非法开展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机构进行任何形式的合作,等等。这些“禁止”与“不得”直指当前网络视听节目的病灶,直击畸形网络视听节目的软肋,必然对网络视听节目焕然一新,走上健康道路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面对这样的“禁止”,一些人会担心,这样做,会不会让当前生机勃勃的网络视听节目陷入低潮,会不会打击网络视听节目制作者的积极性。笔者认为,肯定不会发生这样的现象,因为这里的“禁止”,禁止的是那些投机取巧者,是那些玩擦边球者,是那些为了金钱不择手段者,其实,禁止他们,打击他们,一方面,能够形成阳光有序的网络视听节目竞争市场;一方面能够让那些混入网络视听节目中的泥沙消失,纯洁网络视听节目制作者的队伍,让真正的原创者有更多的机会,更多的时间,更多的精力去制作精品,打造金品,从而更好促进网络视听节目的繁荣发展。“网络视听”有“禁”才能有“金”,禁止畸形,禁止丑陋,禁止违规,才能让健康的、合规的、美好的“金品”更多涌现。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节目 视听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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