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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工”要“名”更要“分”

民建湖北省委提出劳动权益保障应与时俱进

2018年03月26日 09:33 | 作者:焦阳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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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26日电(记者 焦阳)网络主播、网厨、代驾……这些在十年前乃至五年前还闻所未闻的职业,如今随着以“互联网+”为特征的新业态不断被创造出来。近日,民建湖北省委呼吁:“以‘互联网+’所形成的新业态的经营模式、就业形态,不同于传统业态,相关制度建设落后于社会创新的脚步,使得劳务提供者即网约工的劳动权益得不到保障,网约工维权普遍面临困境。”

民建湖北省委调研了解到,目前平台企业与很多网约工形成了实质上的雇佣关系,但并不与网约工签订任何形式的劳动合同,也不提供“五险一金”,网约工也无法从该份工作中获得除劳动报酬以外的任何权益,同时网约工流动性较强,而现有社保制度地区间标准不一,社保缴费、待遇的享受和转移续接困难,打击了网约工的参保热情,使得网约工难以抵御服务过程中的职业风险或意外伤害。

民建湖北省委建议,增强现行社保制度缴费标准的弹性,完善非标准劳动关系下的社保制度;强化网络平台企业的主体责任,督促互联网平台企业承担维护网约工权益的主体责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劳动者的工作时长、专兼职状况、个人意愿等情况,与之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民建湖北省委还建议,政府应当承担规范引导职责,对构成劳动关系的用工形态,政府应督促互联网平台企业严格按照劳动法律法规保障网约工权益,相关执法部门要严格执法,不能让网约工成为劳动权益保障的“盲区”;行业工会应切实维护好网约工的合法权益,创新工会组织管理手段,借助互联网技术的应用,给网约工提供多样化的服务形式和服务内容,并进一步推进工会在社保方面的立法参与和维权监督工作。



编辑:李晨阳

关键词:网约工 劳动 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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