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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中央建议大力发展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

2018年03月26日 09:41 | 作者:吕巍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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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园之前,谁来管?
——民进中央建议大力发展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
记者 吕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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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女士大学毕业便来了北京,如今有房有车,大女儿也8岁了。自从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任女士和丈夫便有再要一个孩子的想法,但现实却让她望而却步。

“我和老公家都是三四个兄弟姐妹,很热闹,现在一个孩子太孤单。如果要了二孩,父母年龄大了没法带,我就得辞职,靠老公一个人养一家四口不现实,想想还是算了。”任女士有些遗憾。

任女士的境遇并非个例。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7年我国全年出生人口1723万人,二孩占比首次超过了50%。调查发现,过去传统的老人照看孩子的方法难以为继,一方面源自于隔代教养出现的问题和家庭矛盾;另一方面,伴随着延迟退休政策的逐步落地,老人教养小孩的现象客观上也存在着下降的趋势。全职受访母亲中,约1/3是因孩子无人照料而被迫中断就业的,女性的职业发展和孩子养育出现了矛盾。

“在有关部门组织的网上调查中,有88.15%的家庭需要婴幼儿托育服务。这意味着社会各界对于企事业单位参与举办托育机构的呼吁越来越强烈,需要我们重视起来。”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中央副主席朱永新表示。今年全国两会,民进中央就提交了一份《关于大力发展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的提案》,为婴幼儿托育服务发展建言献策。

提案认为,由于缺乏明确的行业标准,目前我国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的现状不容乐观。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目前处于“三不管”地带,教育、卫计委以及民政等部门并没有明确的监管职责。为数不多的托育机构在服务标准、师资人才、卫生安全等方面都亟待规范。

企业提供托育服务,相关政策缺位,托育服务事业发展无章可依,导致托育资源缺口较大。在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福利性的公办托育中心(托儿所)基本消失。由于我国托育市场目前尚无明确的审批和管理部门,民营资本创办托育机构比较困难。一些企事业单位开办的日间照料中心、在工商注册开展全日制托育服务的早教中心及社区小型托育机构多因难以获得许可,或被叫停,或成为“黑园”。

提案还指出,由于缺乏明确的监管部门,缺少严格的专业人员准入标准和制度,也导致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质量参差不齐。

在民进中央看来,应该将婴幼儿托育服务上升到坚持儿童优先、促进妇女发展,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战略高度加以重视。由国务院指定国家卫计委牵头,制定政策、加大投入、规范市场、营造环境、监督管理。建立托育机构建设标准,规定卫生、消防、食品安全、保育人员从业资质等内容,保障托育服务行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在幼儿教育培训机构和托育机构建设上,民进中央建议:一方面要简化审批手续,鼓励更多有爱心、有责任担当的民间资本进入该领域,促进供给侧与需求侧的平衡;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自办或者合办托育机构,税务部门予以税收优惠;将托育机构的设立作为大型工业园区、生活区的标配予以落实,采用政府提供场地购买专业社会组织服务这一公建民营的模式。

“还可以探索社会资本的参与,依托社区、大型居住小区、大型商业中心、大学城等建立托育服务基地,并予以技术指导,规范管理等。降低部分满足条件的幼儿园的儿童入园年龄,将儿童入园年龄调整至2岁,或在园内设托幼班也是不错的办法。”朱永新表示。

民进中央还建议,实施严格的常态化的监督检查、加强执法力度,对侵害幼儿安全的行为从严从重处罚。

朱永新强调,托育机构应与保险公司合作,建立专项的托育意外保险,减轻托育机构经办风险,确保托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托育意外保险基金可以采用政府补助一点,个人承担一点的方式进行缴费。也可以将托育意外伤害作为医保的一种新设险种,纳入城镇居民医保报销范围。”



编辑:李晨阳

关键词:托育 服务 婴幼儿 民进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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