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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委 省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

2018年03月30日 10:24 | 来源:陕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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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以资金人才为支撑,引导资源要素向乡村流动

坚持加大资金投入和人力资源开发并重,构建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畅通智力、技术、管理下乡通道。

33. 确保财政投入持续增长。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建立省级层面统筹整合长效机制,推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方式,推进行业内资金整合与行业间资金统筹相互衔接配合。改革财政支农机制,通过“拨款变投资、直接变间接、无偿变有偿”,使财政支农资金“到村到户到人”,激活农村内生发展动力。结合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推动审批权限下放,赋予市县统筹使用涉农资金的自主权。省财政通过股权投入、资本金注入、贴息、奖补等方式,在农业领域积极推广PPP模式,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乡村振兴。设立省级融资担保基金,主要用于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发挥陕西省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作用,加快推进公司机构、人员和业务下沉,实现农业信贷融资担保业务全覆盖。实施财政担保费率补助和以奖代补等政策,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积极争取扩大我省一般债券发行规模,完善债券分配办法,支持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领域的公益性项目。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除发行政府债券外,各级政府不得借乡村振兴之名举借任何债务。

34. 强化金融支农力度。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更好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金融需求。研究出台我省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实施意见,制定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办法。积极引导农业银行、邮储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及国有大型银行普惠金融事业部加大对乡村振兴的支持力度。强化开发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服务方式创新,增加乡村振兴中长期信贷投入。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推动省联社改革,保持农村信用社县域法人地位和数量总体稳定。加快发展村镇银行,到2020年实现村镇银行县域覆盖率翻一番。在全省20个县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供销合作社、农村信用社“三社”协同试点。探索设立乡村开发基金。发挥涉农企业股权、债券融资和并购重组融资奖励政策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发行上市、新三板及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和融资、并购重组。支持扩大创新型农业保险规模,鼓励开展“保险期货”“保险 期权”试点。加强农村金融风险防范,强化各级政府风险防范处置责任。

35. 加强乡村人力资源开发。健全职业农民制度,完善配套政策体系。继续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建立分层次全覆盖培养体系,创新培养机制,加大培训基地建设力度,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龙头企业等主体承担培训。建立县域专业人才统筹使用制度,保障和落实基层用人主体自主权。实施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及“三秦之光”基层人才培养计划、“三秦工匠”计划、“三支一扶”和特岗教师计划等,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扶持培养一批农业职业经理人、经纪人、文化能人、非遗传承人等。引导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专业技术人员到乡村挂职、兼职和离岗创业。实施农业科研领军人才计划和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加大向基层选派博士服务团工作力度。建立自主培养与人才引进相结合,学历教育、技能培训、实践锻炼等多种方式并举的人力资源开发机制,鼓励支持基层用人主体加大柔性引才用才力度,建立城乡、区域、校地之间人才培养合作与交流机制。

36. 鼓励支持工商资本和城市居民上山下乡。加快制定鼓励引导工商资本和城市居民参与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出台融资贷款、配套设施建设补助、税费减免、用地用电用水等扶持政策,促进城市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向农村流动,激活农村各类资源。打好政策牌、政治牌、乡愁牌、亲情牌,优化建设发展环境,畅通上山下乡渠道,充分调动工商资本和城市居民投身乡村振兴的积极性。搭建农村空闲房屋供求信息平台,让想下乡的市民和想出租房屋的农户无缝对接,吸引市民到乡村创业创意、休闲养生。

编辑:刘小源

关键词:农村 乡村 建设 实施 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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