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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8年04月04日 15:53 |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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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哈尔滨4月4日电(记者闫睿)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日前通报4起典型问题,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

这些问题分别是:肇州农商银行副行长苏海波公车私用问题。2018年2月14日下午,苏海波擅自驾驶单位公车回居住地哈尔滨市巴彦县过年,后又驾驶该车到巴彦县某商务会馆洗浴。2018年3月,苏海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肇州农商银行董事长于志刚、监事长赵峰、办公室主任高继武因履责不力,落实公车管理制度不到位,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宾县住建局墙体材料改革办主任黎明用公款核销个人费用问题。2015年9月和2016年9月,黎明两次因私乘飞机去河北省三河市看房子,产生交通费共计3040元。2017年1月,黎明在报销去北京招商引资费用时,将个人去三河市的3040元票据混入其中,宾县住建局主管副局长王建军未仔细审核就签字同意报销。黎明还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8年2月,黎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建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哈尔滨市双城区国土资源局土地整理中心违规租车问题。2017年3月至12月,该中心违反《哈尔滨市2017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未经政府采购程序,租用两台私人车辆用于下乡检查使用,共支付租车费21.6万元。对此,该中心主任乔元波、副主任彭金喜负直接责任。2018年3月,乔元波、彭金喜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嫩北农场第一作业区主任王立君大办喜庆事宜问题。2017年2月,王立君向组织申报女儿结婚,拟单方宴请10桌,而实际分两批安排宴请共14桌,违反了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有关规定。2018年1月,王立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黑龙江省纪委监委通报强调,作风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全省各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使优良作风成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编辑:秦云

关键词:黑龙江 中央八项规定 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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