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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公党中央:传承传统营造技艺保护古都建筑风貌

2018年04月09日 08:53 | 作者:吕巍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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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公党中央为古建筑保护建言献策:
传承传统营造技艺保护古都建筑风貌
记者 吕巍

古建营造及修缮技艺(以下简称“古建技艺”)是中国工匠在几千年的建筑营造、修缮过程中积累的丰富技术、工艺经验的总结和提炼。做好传承古建技艺是保护中国珍贵历史文物古建筑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保障,是保护、继承、弘扬中华传统文化重要手段,是保护和发扬“工匠精神”的物质保障和必然要求,也是新时期城市建设的客观要求和发展方向。

当前在古建技艺传承面临诸多问题:自主择业的劳务用工体制下传统师徒传承日渐瓦解,老一代工匠难寻接班人,文物古建施工的一线技术工作绝大部分实际由农民工、包工队承担,缺乏系统化专业培训和职业评级考核机制;对古建技艺的保护性研究和科研薄弱;现行古建修缮体制缺陷明显等。

如何传承传统营造技艺,保护古都建筑风貌?今年两会期间,致公党中央提交《关于保护古都文物建筑风貌,传承传统建筑营造技艺的提案》,为古建筑保护建言献策。

古建技艺传承,关键是人的传承。致公党中央建议尽快将文物建筑施工人员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提高文物古建修缮行业从业人员门槛和职业资格要求。尽快新设“文物建筑施工人员”的职业资格,作为建立和完善文物古建职业专业培训、考评机制的职业管理基础。同时,统一并恢复全国古建行业的职业评级考核工作。支持建筑行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等开展古建技艺方面的中职教育。

古建修缮体制改革的深化对古建风貌的保护和修缮至关重要。致公党中央认为,首先应由国家文物局牵头,与住建部、财政部共同对文物古建修缮经费使用与现行财政拨款使用制度的矛盾和弊端进行专项调研,建立文物古建修缮专用经费使用制度。参照文物考古标准创新文物修缮项目管理方式,综合历史、科学、文化等价值、参考其社会政治经济需要和破损灭失程度,规定不同的修缮要求和工艺标准,建立文物古建的分类勘察、修缮标准并强制执行。

在推广文物古建工程竣工验收后制作修缮报告制度的基础上,致公党中央还提出恢复古人的“梓人入碑”制度。将施工单位、勘察、设计、施工工匠、监理、验收人的名称、姓名全部记载于修缮报告并刻碑留名。树立修缮单位和工匠的责任意识和职业荣誉感,通过让文物古建修缮人“流芳百世”或是“遗臭万年”,强化市场的优胜劣汰,让职业良心保驾千年古建。

在加强学术研究的资金扶持方面,致公党中央建议国家文物局会同科技部、教育部等,对全国建筑学术资源进行统筹安排和规划,每年预留专项资金对古建行业发展、保护及设计理论研究、传统工艺记录、材料替代等进行理论及应用研究、开发。形成成果可参加相关奖项评选,或申请专利技术进行商业转化,反哺科研。同时,国家文物局也应支持各地方文物局对各地民间文物古建工艺研究保护的学术机构和技术刊物给予资金和政策支持,特别是针对古建工艺流程进行科学影像记录和研究、制作相关培训教材的企业、学术机构,应直接拨款并共享科研成果。

除了加强在制度和资金方面的保障力度以外,致公党中央认为,加强古建传统文化宣教,支持民间组织活动也十分必要。可以通过国家级媒体制作并播出类似《航拍中国》、《舌尖上的中国》式纪录、传记片,宣传珍贵文物古建筑、传统民居、历史文化街区,以及业内知名工匠代表、专家、设计师、古建知名企业、优秀修缮工程作品、传统古建工艺技术等。对于优秀古建企业和工匠,人社部及国家文物局及相关部门应考虑设立国家级“古建修缮工匠大师”、“优秀古建修缮工程”评选活动,通过赋予国家级荣誉,让他们获得应有的荣誉和社会地位,促进其取得与其技艺水平、专业实力、业界口碑相当的市场竞争优势和经济收益,进而留住技艺、保证传承。



编辑:李晨阳

关键词:古建 修缮 技艺 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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